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
孟星河每次自我介绍的时候会看上去相当自信地说,这是我名字出自的来处,耿耿星河欲曙天,星河逐渐泛白,天快亮了。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名字其实只是她妈妈对着天随便一指:“我希望我的儿子像星星,就叫孟星星吧。”就这么定下来了。
是他小姑说,
“星星是不是太土了,星河怎么样,好听一点。”
他的名字就被这么草率地决定了下来。
小名就叫星星,他小时候在乡野里长大,在泥地里奔跑,是一颗脏溜溜、灰扑扑的星星。
等他长大了,他学会了翻书,用搜索引擎,就给自己的名字找了个好出处。然后学着那些名字真的有个好出处的人,每次自我介绍的时候都说。
“我是孟星河,我的名字来自于那句诗,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很酷。这也让他觉得,他和其他人一样,有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名字。而不是随随便便取出来的名字。
“大家好,我叫岑淑慎,出自诗经里的终温且惠,淑慎其身。是我父母对我美好的期待。”
有一瞬间他会觉得,是不是岑淑慎也是耻于拿不出手的名字,而像他一样也找了个好词,原来真的有父母会从诗句里找到对孩子的期待。
他不知道自己是羡慕,还是嫉妒,从那起就对岑淑慎留起了心。
在优秀的父母殷切期盼下出生的孩子坐在了他前面,然后像太阳一样,普照在了他身上。
孟星河有很多很多青春期的小问题。
譬如他家里条件不好,譬如父母总是对他有着过高的期待,譬如他总是对玩乐抱有羞耻心,譬如……他不想听到刘强嘴里刺耳的农村人……还有他每次照镜子,那张说朴素都是褒扬的脸……
他的所有难过和不堪,似乎都能在岑淑慎这里找到包容,她满足了他小时候对于最好的朋友的期待,甚至是对于……恋人……他没有敢细想,好像这样的僭越对于岑淑慎来说是莫大的侮辱,她这么漂亮,他这么丑又这么穷……他……
还譬如他说不出口的,那双……收得他欣喜又难过的新鞋。
孟星河非常喜欢,每次出门回家都把鞋擦得皮革几乎反光,两个对钩的弧度像是在他的心里打了个大勾,哪怕后来的孟星河已经买得起无数鞋,这双鞋依然是他最喜欢的鞋,藏在衣柜深处,藏在心底。
穿上鞋的他照起镜子来,突然觉得自己的脸好像没那么蜡黄,眼睛没那么小,鼻子也没那么塌了。
他也有鞋了。是奈克的。
穿在新鞋里,他的脚趾好像都松快了许多,洗旧的棉袜也没有黏在鞋垫上,散出让人作呕的恶臭,牌子货就是不一样,就是质量好……他发誓以后赚钱了,还岑淑慎一百双鞋,哦不,一百个包,买lv的,让岑淑慎也活得像陆唯那么傲慢。
璀璨的梦在心里生根发芽。
孟星河学习起来都更有劲头了。
可妈妈看着他的眼神,就像他学坏了,就像是他抽烟喝酒又吸毒那样无恶不作,“你作业都做好了哇,搞这些有的没的,买个么贵的鞋……你爷的鞋穿了三年你晓得伐——当家里钞票是大风刮来的啊——”
“是我朋友送的。”孟星河倔强地别过头去。
“那你不得还啊——我们家可还不起——”她抹着眼泪,泪眼婆娑地看着他,“这次就算了,下次万万不可了——你公公还要住院,家里钱都要省着花,星星你从小就懂事——”
声音在耳朵边上嗡嗡嗡作响,孟星河大脑放空,端详着妈妈粗大的手指,像是吞了一只没熟的红柿子,看上去是甜的,涩极了的口感只有自己知道,好吧,懂事,懂事,他只能懂事。
家人不理解他,但刘强是理解他的吧。他们都是农村爬出来的穷孩子,刘强说过很多次他是最像他的学生的,虽然他总是有意无意提起他农村人的身份,搞得他心里疙瘩一下,但刘老师他总应该是盼望着他成才,爱之深才责之切吧,毕竟那么器重他……
刘强笑嘻嘻看到了他的新鞋,无意说了一句,“心思还是要放在学习上,你跟他们不一样,不要跟他们要一样的东西,你知道吗……”
他不知道,他不明白。
就像他既不配一个公平的竞争,也不配一双牌子货的新鞋,也配不上一个优秀的女生,就好像他只有拼尽全力才能走到他们的起跑线上,甚至走不到。
他和陆少爷当然是不一样的,没人比他更清楚了,就算这样,岑淑慎也只愿意跟他做朋友,不是吗?有钱又怎么样呢?傲慢的人得不到真心。
他不会——他——他能——
他又能做什么呢,他只有不值钱的真心,连一杯星巴克都买不起的真心,谁要。
见证了一个青春期男生屈辱的星巴克带回去之后,妈妈第一时间不是开心,而是紧张兮兮地生怕他被人带坏了,连着追问了好多句,他只得吞吞吐吐又难堪地吐出了季阳的名字,脑子里全是季阳那一天站在他面前闪闪发光的样子,又高又帅,举止谈吐又从容得体,衬得他像阴沟里的老鼠。
妈妈还活像一只嗡嗡嗡吱呀乱叫的绿苍蝇,在面前不停不停地反复揭开他的伤疤,“你不要跟人家比这个,比学习就好了……你们是学生……哎那个季阳他成绩怎么样的啦……”
“北大几乎已经定了。”孟星河无力地开口。
有没有可能,比学习他也比不过人家,数竞生,北大几乎点名要的学生,他的长处都比不上人家,更不要说他的处处短板了。
“哦呦你看看你看看,你要是像人家成绩那么好,那这个什么洋玩意也是可以随便买的,你的分数线只上过一次清北吧……还是要像人家多学习,多请教请教学习方法……”妈妈对他的情绪一无所知,自顾自地教育他。
“……”孟星河听了一肚子季阳的赞美诗,有些自暴自弃地想,至少赞美的不是陆唯,不是吗……
他是个没用的懦弱的人,没有本事去责怪传流言的人,只知道责怪自己的朋友,或者说,在他心里,不只是朋友……把从家里学到的封建不良习惯套在了岑淑慎头上,把自己的懦弱和嫉妒施加在朋友身上,所有结果,他咎由自取。
只是在发生了一切之后,他才发现他那颗懵懂的美好的初恋,在一开始就被自己掐死了,谁会喜欢一个弱小的,遇到事情只能朝自己求助的人呢?
他恐怕只是岑淑慎眼里一只被救助的流浪狗,平时愿意给根火腿肠,摸摸他打结的毛发,但在被发疯的流浪狗咬碎腕骨时,她便及时止损,赶走了流浪小狗。
他就是那只自卑的居然还张嘴咬人的流浪小狗。
被赶走了也是活该。
他的自卑是雨天晾不干的衣服,湿漉漉地贴在身上,自己觉得难受,别人却只当是平常水汽。是一句喜欢,在心里都不敢说给自己听。
他不敢喜欢。不配喜欢。发生了这样的事,更是不配,更是贱,更是应该烂在泥里不要出来丢人现眼。
……
他就应该安静地死在角落,不要给别人添麻烦,其实,根本没有多少人真正在乎他,他的班长当得也不讨喜,是岑淑慎帮他几次三番打圆场,才给他一个热闹的朋友圈,其实那些人归根结底,都是岑淑慎的朋友。
把岑淑慎得罪了之后,他在班上的人缘直接清零了,黄玉琳和陆唯再也没有给过他一个好脸色,董杰跟他不熟也聊不起来,唯独薛瑾瑜还搭理一下他,也只是出于礼貌甚至同情。
其实他明明遭受过比这个更糟糕,更直接,更恶毒的集体霸凌,今天只是不理他他居然就受不了了。
“这么脆弱,这么没用的嘛?”孟星河对着自己鄙夷地嗤笑一声,用力掐了一把自己的胳膊,掐出一道明显的红印,逼着自己低头做题。
也许努力了也比不上他们,但不努力,他什么都没有。
一无所有的底层人就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