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萧顺闻言,也是猛点了点头:“这样也好,咱们也不需要操心,每月还有分红。”
萧凌抬头看了吴二林一眼,微微一笑。
“萧老大要是觉得三成的话,那我就多给你一成怎么样?”吴二林摩拳擦掌,一脸的紧张。
萧凌没有回答,继续吃着自己的东西。
“五成,我每个月赚的钱,都要分萧先生的五成!”
“三哥,你能不能告诉我一声,难道你就这么放弃了?”
萧顺也是一脸焦急,抢过萧凌手中的筷子。
“我不打算在这里多花一笔钱,吴兄弟,你多看着点,每个月的收益,我会分你百分之十。”
萧顺、吴二林目瞪口呆,就连沈轻柔都向萧凌投去了惊讶的眼神。
“做生意,怎么可能一点成本都没有?”
小翠从柜台里出来,端着一壶清茶,递给萧凌。
“投资做生意,就是做生意,我本来就想着,什么都不做。”
看到众人疑惑的目光,萧凌耐心地说道:“富鑫饭店我今日也去过,位置很好,占地也很广,可以在这里开设一家新的餐厅。”
吴二林挠了挠头:“富鑫饭店,高学志是绝对不会免费送给你的。”
萧凌微微一笑:“暂时是没有,不过再有一段时间,他应该会主动跟我谈生意的。”
“高学志这个人我还是知道一些的,以他的性格,绝不会轻易让步,更不可能将自己经营了这么多年的家族产业就这么交给别人。”
吴二林拼命的摇着头,可他的脑海中却有一个念头在提醒着萧凌,他知道,这绝对不是在开玩笑。
“不是所有的都要,等燕春楼的规模扩大后,我就开始做药膳了,市里的大酒楼,肯定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萧凌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让所有人都是一怔。
“那富鑫饭店不是倒闭就是易主,但你想一想,会有人接手吗?高学志如果还想要经营好自己的事业,唯一的办法就是和我一起工作。”
吴二林给萧凌暗点了个大拇指,你才二十多岁,就有这么好的生意天赋,真是让人羡慕!
“那我们要如何配合?”萧顺急切地说道。
“他拿走了五成的收益,我们什么都没捞到。”
接着,萧凌再次一巴掌将吴二林的肩头拍开,脸上露出笑容,“吴兄弟,这买卖不好干,你就跟着我干,将来每家店赚到的钱,我都会分给你一份。”
萧凌的回答让吴二林精神一振,连忙说道:“萧兄弟,你打算在这里开几个店?”
“我这一家,必须在国内所有城市开一家!”
沉默半晌,吴二林吞了口口水,噌的一下从椅子上跳起来。
“萧老兄弟...不对,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吴二林的老大。”
……
过了两日,金勇胜开车从南边回家。
才到了县里的“艳春阁”,正要往里走,被萧凌一把抓住了手臂。
“金大哥,你终于回来了,我可是很想念你的。”
金勇胜愣了一下,说道:“你们是不是在森林中发现了什么好东西?”
萧凌拉着他来到了院子里的一个屋子里,微微一笑,微微摇了摇头。
“这么说,你是要向我贷款了?我最近新买了一台汽车,身上没什么钱,能出的钱就是十万。”
萧凌为他斟满茶水,挥挥手,说道:“向你购买草药。”
这是一种很重要的食材,需要大量的药材。
森林和农场可以给他们提供食物,但是他们没有草药。
金勇胜是东北倒卖军火多年的人,萧凌就打算找他收购,不仅品质过硬,而且价格还会低一些。
“从我这里购买?“艳春楼”和“菜市”不都很好么?你是不是想把主意打到草药上去?”
“这次的药膳坊,我已经和厨房里的人讨论过了,一共有十几种材料,你每个人都要一百斤。”
萧凌说着,拿出一份事先写好的清单,交给金勇胜。
“这几味药可不是一般的贵,而且数量很多,我需要三日。”
“没关系,燕春阁的工程也完成了,两侧的建筑很快就会连在一起,三日后,你就可以将药材运过来,到时候我们就可以开始做菜了。”
说完,萧凌继续说道:“金大哥,你能不能给我打个折?”
他跑了好几家药铺,全部买下来,最起码也要两千多。
这一笔钱,他并不在意,因为他需要的数量太多了,普通的药铺根本养不起。
“我开个价,你带我去‘燕春阁’吃一顿,我就答应你。”
金勇胜为人豪爽,而且以前还受了萧凌的帮助,所以并没有把这点儿小钱看在眼里。
两人又聊了几句,等菜都上齐了,金勇胜才开口。
“老弟,我这一趟回来,可是学到了不少东西,虽然我一年也有不少收入,但是比起大生意来说,我这点血汗钱,又算得了什么呢。”
萧凌端起酒杯喝了一小杯,笑眯眯地说道:“大生意?能不能给我一点好处?”
金勇胜点了一根香烟,随后猛的一拍桌面,“果然是你干的。”
然后,他给萧凌详细的解释了一下,自己在家乡的一些好友,也是做生意的。
出售某些日常生活用品,每次都能大发一笔。
龙川市就在边境,萧凌做的食物罐头,销往海外,肯定很畅销。
“你的意思是做生意?”
金勇胜摇摇头,“我对贸易不是很了解,但我认识几个俄罗斯人,他们的生活成本很高,你觉得我们可以多制造几个,然后出口到国外去,这会有多大的利润?”
金勇胜是个很会做生意的人,萧凌之前就有做贸易的想法,但一直没有足够的资本。
“金大哥,你把罐头拿到海外去,确实能挣不少钱,不过,你拿去跟他们交换,还是能赚不少钱的。”
金勇胜眼睛一亮,兴奋地说道:“换什么?”
“小号的可以和他们交易,大的可以用木头和钢铁来交换。”
七八十年代的边疆城镇,有很多“倒爷”,他们可比金勇胜这种只能在中国做走私生意的人要好得多。
直到三点多,金勇胜才醉倒在房间里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