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迟恭与这位突厥可汗曾经交过手,深知此人十分贪婪,同时又十分的残忍。
始毕可汗借由帮助刘武周,不断敲诈他,直到其失去了利用价值,才将他处理掉。
不过,就算始毕可汗再怎么狡诈,但突厥士兵是什么习惯和德行,尉迟恭还是非常清楚的。
他们一直视大隋百姓为两脚羊,同时,也瞧不起大隋的士兵。
从以往的交手来看,在突厥骑兵疾风骤雨般集体冲锋下,隋军往往支撑不了多久,就会被他们所击溃。
因此他们也变得十分轻视隋军,认为所有的汉人都不堪一击。
你说上次怎么会败给杨勇了?那是刘武周败了,关我们突厥什么事?
…………
“得想个法子吃掉他们,挫挫突厥人的锐气!”
“有了!”尉迟恭忽然想起杨勇在弘农城外埋伏裴行俨的情景,眼中闪过一丝笑意,他略带兴奋地说道:“哈哈!来得好!既然突厥人来了,咱们必须要好好招待一下他们才行!”
李安眼中闪过精光:“将军是想……给他们来一家伙?”
“没错,派人把他们引到堡垒附近来,然后……就这样!”尉迟恭握紧砂锅一样大的拳头,重重砸在地图上,“让薛正带一千骑兵去野狼谷西侧挑战突厥先锋,记住,只许败不许胜。”他转向伍云召,“伍郡守,你立刻调一批民夫,把七号堡垒的外墙再糊一层泥巴,让它看起来像临时搭的土围子。”
伍云召皱眉:“将军,若是被他们识破……”
“就是要让他们觉得能轻易啃下来。”尉迟恭打断他的话,铁鞭在掌心转了个圈,“突厥见咱们骑兵‘溃败’,定会贪功追击。等他们冲到堡垒下,李安的火枪就是他们的催命符。”
李安突然笑了,笑声在暮色里格外清亮:“末将这就去布置,保证让突厥人知道,什么叫阎王的请柬——要你命!”
此时的野狼谷营地,篝火正舔舐着夜空。
统领骨赞用弯刀挑开烤得流油的羊腿,金黄的油脂滴在火里,溅起一串火星。
他身旁的亲卫递上盛满马奶酒的皮囊,皮囊上镶嵌的绿松石在火光中闪烁。
骨赞是突厥大将阿史那骨咄禄的弟弟,阿史那骨咄禄被杨勇等人击杀后,他一心想要替哥哥报仇。
所以此次南下,他最终争取到了先锋大将的位子。
“他娘的!那几个隋狗的哨兵,像兔子似的窜得真快。”一个络腮胡的百夫长舔着嘴角的油渍,“首领,不如咱们今夜就杀过去?趁他们还没反应过来,把雁门郡的城门撞开!”
骨赞灌下一大口酒,喉结滚动的声音在喧闹的营地格外清晰。
他那张布满刀疤的脸上,独眼闪烁着贪婪的光:“急什么?”
他用弯刀指着南方,骨赞轻蔑道:“可惜了,杨勇小儿这次没有来;他若是来了,本将军必杀他,替哥哥报仇雪恨!听说他这次派来的大将,之前不过是个铁匠铺的伙计!哼!依本将看,这南朝也没什么人了!竟让一个打铁的杂碎来?”
众将听后,都绷不住了,纷纷哈哈大笑了起来了。
“哈哈……”
“首领说的对!”
“将军威武!”
……
帐外突然传来马蹄声,一个探马掀帘而入,单膝跪地:“首领!发现敌军骑兵!约有千人,已经通过野狼谷口!”
骨赞猛地起身,羊皮大氅扫翻了案上的酒坛,“来得正好!本将军正愁没有功劳呢,这不功劳送上门来了!”
他一脚踹翻篝火旁的矮凳,火星溅在亲卫的皮甲上,拔出弯刀:“众将听令,随我出去迎敌!!”
当薛正的骑兵出现在山谷之中时,骨赞正站在坡上擦拭他的弯刀。
隋军的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骑兵们的阵型松散得像一群没头的苍蝇——至少在骨赞眼里是这样。
统领薛正骑着马,从阵中走出喊道:“突厥人,你们听着!我大隋天兵至此,不忍多造杀孽,奉劝尔等速速退去,否则别怪本统领不客气!”
薛正想起此行的任务,故意让坐骑前蹄刨着地面,装作慌乱的模样。
“首领快看!这群南方蛮子,连马都不会骑!”他身后的苏尼失放声大笑,笑声里满是鄙夷。
骨赞鄙夷一笑,挥刀指向前方,轻蔑道:“哈哈哈!看来南朝真的无人了!就这样一群蠢货也敢来送死!立刻给本将军杀光他们!”
“杀啊!”身后的突厥骑兵不断高喊着口号,跟着骨赞冲了出去。
薛正瞥见骨赞的阵型开始前移,拔剑高呼:“随我迎敌!”
“冲啊!”隋军士兵快速集结,准备与突厥接战。
两军的距离在马蹄声中迅速缩短。
薛正的骑兵刚与突厥前队接触,便像被狂风扫过的麦浪般溃散。
有几个“慌乱”的隋兵甚至掉转马头时摔下马来,在地上滚了几圈才爬起来,连头盔都跑丢了。
骨赞的独眼亮得惊人,他一挥弯刀,残忍地说道:“果然是一群软脚虾!追!一个活口都别留!”
突厥骑兵如黑色潮水般涌了上去,马蹄扬起的尘土遮天蔽日。
“弟兄们快撤!”薛正伏在马背上,能清晰地听到身后的喊杀声越来越近。
“嗖、嗖、嗖”几支羽箭擦着耳边飞过。
不远处的前方,树干上一支支羽箭深深钉了进去。
“弟兄们,加快速度!”他回头喊了一声,声音里恰到好处地带着惊恐,“往七号堡垒方向跑!到了那里就安全了!那里有咱们的援军!”
骨赞看着隋军慌不择路地冲向渐渐显露出的土黄色的堡垒,嘴角咧到耳根。“一座破泥疙瘩也想挡住突厥的勇士?”
他勒住马缰,一座堡垒的轮廓在晨雾中若隐若现。
他远远地瞧见溃败的隋军慌乱地躲进了前面的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