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荒山惊现尸袋
2009年2月16日下午,南宁市良庆区阳光新城小区后山工地,两个打工者郑某和解某正准备收工回家。当他们经过一处荒地时,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扑面而来。
\"这味道怎么这么难闻?\"郑某皱着眉头,用袖子捂住口鼻。
\"好像是从那边水沟里传来的。\"解某指着不远处的一条小水沟说道。
两人顺着臭味走近,发现水沟旁散落着几个黑色塑料袋。这些袋子看起来鼓鼓囊囊的,似乎装着什么东西。郑某出于好奇,用脚踢了踢其中一个袋子,没想到这一踢,竟让袋口松动开来,一些暗红色的液体流了出来。
郑某和解某凑近一看,顿时吓得魂飞魄散——袋子里露出的,分明是一截苍白的人体手臂!
两人连滚带爬地逃离现场,郑某颤抖着掏出手机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的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当他们打开那些散发着恶臭的黑色塑料袋时,眼前的景象让经验丰富的警察们也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袋子里装的全是被肢解的人体尸块,有胳膊、大腿、躯干等部位,部分尸块已经开始腐烂,散发出令人作呕的气味。
随后,警方在附近又陆续发现了9个类似的包装袋,里面同样装着人体组织。法医迅速赶到现场,对这些尸块进行初步检查。经过拼接和鉴定,警方确认这些尸块属于3名年轻女性,死亡时间大约在6天前。
更令人震惊的是,法医发现这些尸块被切割得非常整齐,显然凶手具备一定的解剖知识或经验。而在现场周围,警方还发现了一些疑似作案工具的痕迹,但并未找到直接指向凶手身份的证据。
这起恶性碎尸案迅速引起了南宁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将其列为2009年南宁市的头号案件进行侦破。然而,让警方没有想到的是,这起看似普通的碎尸案,背后隐藏着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真相,而破案过程更是一波三折,充满了曲折和悬疑。
二、幸福家庭的完美姐妹
在讲述这起骇人听闻的案件之前,我们需要先认识一下本案的三位受害者——覃家三姐妹。
覃家共有四个女儿,大姐覃巧梅,二妹覃解梅,三妹覃珊,四妹覃巧平。她们来自广西象州县,是一个和睦幸福的家庭。大姐覃巧梅多年前就来到南宁市打拼,凭借着聪明才智和勤奋努力,她在南宁和平商场开了一家服装店,生意越做越大。随着事业的成功,覃巧梅把全家都接到了南宁生活,希望家人能一起分享她的成功。
在大姐的带领下,三个妹妹也都走上了服装生意的道路。二妹覃解梅跟着大姐在和平商场打理服装店,而三妹覃珊和四妹覃巧平则在秀灵路另开了一家服装店。姐妹四人齐心协力,生意蒸蒸日上,一家人的生活过得红红火火。
2009年,大姐覃巧梅已经30多岁,成熟稳重,是家里的主心骨;二妹覃解梅24岁,性格温和,做事认真负责;三妹覃珊22岁,性格开朗活泼,是家里的开心果;四妹覃巧平21岁,年轻漂亮,充满活力。三姐妹都长得如花似玉,性格开朗,喜欢交际,是周围人眼中的\"三朵金花\"。
2009年2月10日晚,覃家四姐妹和平常一样,到她们在平田村的服装加工点和父母一起吃晚餐。晚上8时许,覃巧梅因为第二天要去广州进货,便先回了亭洪路的家。临走前,她叮嘱三个妹妹早点休息,不要出去玩得太晚。
三妹覃珊、四妹覃巧平和父亲谈了一会儿装修铺面的事,也准备回家。临走时,四妹覃巧平对父亲说:\"爸爸,我明天早上9点钟过来接你去铺面。\"父亲慈爱地答应了。
二妹覃解梅也对两个妹妹说:\"三妹四妹,晚一点我拿衣服到你们那儿洗,别出去哦。\"两个妹妹笑着答应了。
半小时后,覃珊和覃巧平回到了她们在大学东路嘉州华都小区租住的房子。她们在开房门时,丝毫没有注意到,斜对面709号房的门缝里,一双眼睛正透过门缝悄悄地窥视着她们。
三、三姐妹人间蒸发
2009年2月11日早上,覃父早早地起床,在家里等着女儿来接他去铺面。然而,几个小时过去了,一直不见三妹覃珊和四妹覃巧平的身影。覃父拨打她们的手机,却发现都关机了。
覃父感到有些奇怪,但他没有多想,以为女儿们可能睡过头了。于是,他联系了在广州出差的大姐覃巧梅,询问她是否知道妹妹们的去向。
\"没事的,没事的,妹妹们可能昨晚出去玩得太晚了,现在还没睡醒呢!\"了解三个妹妹生活习性的覃巧梅安慰父亲说。虽然她嘴上这么说,但心里也有些不安,因为二妹覃解梅平常很看重生意,没什么事情不会不开店的。
覃巧梅从广州打电话到和平商场的铺面,但无人接听。她又打电话问旁边铺面的老板,被告知铺面没有开门。一直到中午都是这样的结果,这让覃巧梅越来越感到不安。
覃巧梅决定中止出差,急忙赶回南宁。12日上午,她和家人一起赶到三妹和四妹在嘉州华都小区的住处。一到楼下,她就看到妹妹们的电动车还在,这让她稍微安心了一些,但随即又担心起来:\"是不是煤气中毒了?\"
一家人急匆匆上楼,打开房门后却发现屋里空无一人。床上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电脑桌上还放着385元钱,屋里没有被翻动过的痕迹,抽屉里的银行卡和身份证都在,手机充电器也在。卫生间的抽风机还开着,洗衣机里的衣服刚洗到一半,插头拔掉了,二妹拿来洗的衣服还原封不动地放着。
屋里的情景让一家人都大惑不解:如果是出去旅游了,不可能充电器也在,三个人都去怎么着也得开机啊!若不是出去旅游,怎么可能不在家?
\"很有可能是二妹拿衣服洗时,刚好碰到有人来约她们去玩,三个人就一起出去了......\"覃巧梅猜测道。但她越想越觉得害怕,于是向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五里亭派出所报了警。
民警来到房里检查了一番,也没发现有什么异常。他们安慰覃家人说,三姐妹可能是临时决定出去旅游或者有其他事情,过几天就会回来。
然而,两天过去了,三个妹妹仍无任何消息。焦虑的覃巧梅决定向媒体求助。一时间,南宁市各媒体纷纷刊登了覃氏家人寻找三姐妹的寻人启事和报道。
漂亮的覃氏三姐妹同时神秘失踪,成了大街小巷人们热议的话题,各种传闻猜测充斥网络世界。有人说她们被绑架了,有人说她们遇到了坏人,甚至有人猜测她们可能被贩卖到了外地。
而此时,距离三姐妹失踪已经过去了6天,没有人知道她们究竟遭遇了什么,也没有人知道她们是否还活着。直到2月16日下午,良庆区后山发现的那些恐怖尸袋,才揭开了这起震惊南宁的恶性案件的冰山一角。
四、警方全力侦查
2009年2月16日下午,当警方在良庆区阳光新城小区后山发现那些装有尸块的黑色塑料袋时,立即联想到了6天前报案的覃氏三姐妹失踪案。
警方迅速联系覃家大姐覃巧梅,让她前来辨认。当覃巧梅看到那些被肢解的尸块时,当场昏死过去——尽管尸块已经腐烂变形,但她还是认出了那是她最亲爱的三个妹妹。
通过dNA比对,警方确认这些尸块确实属于覃家三姐妹。这一结果让覃家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也让南宁警方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这起案件的恶劣程度前所未有:一次杀害三人,并且全部进行碎尸,在南宁市是首例,在全国也属罕见。广西区公安厅和公安部对此案高度重视,将其列为督办案件。3月10日,公安部专门派出专家组前往南宁指导案件的侦破工作。
南宁市公安局成立了庞大的专案组,抽调刑警、特警、网侦、巡警、交警等部门数百人参与侦查。专案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赵波亲自挂帅担任总指挥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廖洪涛等所有市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坚强有力的侦查破案领导班子。
面对这起复杂的案件,专案组民警们面临着重重困难:
首先,三姐妹的尸体被肢解得非常彻底,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能够直接指向凶手的证据。凶手似乎具备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在作案后对现场进行了精心清理,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其次,三姐妹生前社会关系复杂,尤其是两个小妹网友众多,手机里有联系人号码近千个,且喜欢流连于娱乐场所,社会交往频繁。这使得排查工作变得异常困难。
再次,警方正式介入是在案发6天之后,询问小区居民、保安等,他们大多对6天前的情况记忆模糊,无法提供有效的线索。
此外,案发的嘉州华都小区电梯、楼道、出入口均无监控摄像头,无法通过监控录像查找线索。
尽管困难重重,但民警们从掌握的情况中还是总结出了一些关键点:凶手与覃家三姐妹的关系很可能符合\"三熟\"特点——熟门、熟路、熟人。也就是说,凶手很可能是三姐妹认识的人,对她们的生活习惯和居住环境比较熟悉。
专案组决定采取地毯式搜索和拉网式走访的方式,对南宁市进行全面排查。在68天的时间里,专案组民警放弃了一切休假,吃住在专案组,夜以继日地研究案情、开展工作。
他们走访群众近3万人,排查车辆2000多辆,排查线索1000多条,排查各类关系人3900多人,检验各类检材800多份。在海量的信息中,民警们逐条排查,逐个排除,通过科学慎密的分析研判,逐步缩小侦查范围,确定主攻方向。
然而,尽管警方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一个多月过去了,案情仍然没有丝毫进展。三姐妹的死因、凶手的身份、作案动机等问题,仍然笼罩在重重迷雾之中。
五、关键线索浮现
随着时间的推移,案件的侦破工作陷入了僵局。然而,就在所有人都感到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线索,却成为了破案的关键突破口。
4月下旬,负责调查装尸袋来源的专案组民警获得了一个重大发现:其中一个筒状袋来自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这个发现让专案组兴奋不已。民警们马上赶往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调查,得知学院每年在学生入学时,都会向学生统一出售用专门袋子装着的被子、日用品之类的物品。这些袋子上印有学院的标志和名称,是学院特有的。
对于警方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线索,但同时也是一个棘手的难题。因为每届学生都有上千人,谁是这只袋子的持有人?他会不会又把袋子流向了社会?
民警们对一个个领取人进行筛查,没多久,疑点出现了。当民警查到一个名叫兰新诚的2004级学生时,发现他的情况非常可疑:兰新诚毕业于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而他现在的住址,竟然就是嘉州华都小区,正是三姐妹失踪的地方!
兰新诚的情况完全符合警方认定的嫌疑人\"三熟\"特点。专案组立即将兰新诚列为重点调查对象。其实在案件调查开始时,兰新诚作为嘉州华都的住户,也曾被列入排查范围,民警曾找他询问不下8次,但未能发现指向性的疑点,因而初查时没有盯住他。
外围调查的民警很快了解到一个重要信息:2月11日上午,也就是三姐妹失踪后的第二天,兰新诚很晚才到他所在的公司上班,此后连续请假3天,行为反常,不久干脆辞职了。这一系列异常行为让兰新诚的嫌疑大大增加。
此外,民警还发现,兰新诚就住在三姐妹对面的709号房,与三姐妹的房间仅隔着一条走廊。这个发现让专案组更加确信,兰新诚很可能就是这起恶性案件的凶手。
4月25日下午,专案组民警在兰新诚的住房内将其带回刑侦支队作进一步审查。面对警方的询问,兰新诚表现得异常镇定,对答如流,几乎没有露出任何破绽。
然而,当审查的民警忽然问:\"2004年开学时你有没有在学院买过日用品?\"兰新诚回答说:\"买过,是在外面小卖部买的。\"
办案经验丰富的刑侦人员立刻察觉到了问题——学院的记录显示,兰新诚确实是在学院里购买的日用品,而不是在外面的小卖部。这说明兰新诚在说谎。
接着,民警拿出抛尸现场提取的筒状袋,问:\"这是你买的袋子吗?\"兰新诚顿时慌张起来,回答的破绽越来越多。
在警方的强大心理攻势下,兰新诚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他供认了自己杀害覃氏三姐妹并分尸、抛尸的犯罪过程。
随后,民警对兰新诚的住房进行了仔细检查,在其厨房的地面和墙上发现了大量的肉末和血迹。经过dNA鉴定,这些血迹正是覃家三姐妹的。
至此,这起震惊南宁的\"三姐妹碎尸案\"终于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犯罪嫌疑人兰新诚被成功抓获。
六、兰新诚的扭曲世界
兰新诚,1985年6月1日出生,广西大新县人,大专文化,案发前在南宁市古城路某橱柜店工作,案发后辞职,现无业。
兰新诚生活在一个干部家庭,家境较好,但父母对他的期望和要求也比较高。2007年,兰新诚从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设计专业毕业后,父母特地在嘉州华都小区给他买了一套住房,让他安心在南宁工作。
然而,兰新诚的工作却总是不如意,自从毕业后,辗转几家公司,都是做不久就被炒鱿鱼,这让他很郁闷。2008年底,女朋友又和他分手了。一段时间,兰新诚十分苦恼,三天两头以酒浇愁。
工作不顺、感情不顺,兰新诚感到愧对父母,然而父母偏对他怀着很高期望,期盼他早日成家立业,每次他回大新老家,都要对他的工作、爱情盘问一番。他不知道如何回答父母,如何让他们满意,心里像压着一块大石头。压力无以排遣,他写进了日记里:
\"爸爸妈妈,明天就要回家了,我很想你们,可是我却感到有无形的压力。希望不要再问我有没有女朋友了......此刻我的心情复杂如麻,终于可以停下手上的工作,享受这个晚上了。突然很想喝酒,做个坏孩子。回来却委屈地哭了......爸爸妈妈知道为什么我会有压力吗?因为我不是好孩子,没有完成你们的心愿......我已经很努力地工作了,也学会不再那么任性,脾气也改了很多,为别人多着想。可是这个社会不再像以前一样单纯......\"
2009年2月3日,兰新诚结束了春节探亲,从大新县父母家返回到南宁市嘉州华都小区的住处。想起回家期间父母亲一次又一次地追问自己在南宁的工作、生活情况,兰新诚不仅是愧疚,更是烦躁不已。
苦闷无以排遣的兰新诚,开始窥视起斜对面703号房、前不久住进来的一对漂亮姐妹。姐妹俩每天都是快快乐乐的,笑声不断,与苦闷的他形成强烈的反差,这让他很不舒服;更让他嫉妒的是,经常有男子来找她们玩,而他却是孤苦伶仃。
兰新诚窥视漂亮的覃家姐妹时,一个邪恶的念头在他心中生出——他想要占有她们,征服她们,让她们成为他发泄欲望的工具。
在这种扭曲心理的驱使下,兰新诚开始谋划如何对覃家姐妹实施犯罪。他购买了绳子、胶布、尖刀等工具,等待时机。
2月10日晚,兰新诚看到覃家三妹和四妹回到房间后,决定实施他的罪恶计划。他先到一楼电表箱处,拉下了姐妹俩房间的电闸,制造停电的假象,然后返回自己房间等待。
果然,没过多久,覃家四妹覃巧平开门出来查看停电原因。兰新诚趁机窜进屋内,持刀威胁覃巧平不许出声,随后将她捆绑起来。
几分钟后,覃家三妹覃珊返回,见门关上了,便敲门叫四妹开门。兰新诚打开门,将覃珊拉进房内并控制住。就在兰新诚准备对覃珊施暴时,门外又传来了敲门声——这次来的是覃家二妹覃解梅,她是来妹妹处洗衣服的。
兰新诚再次用刀威胁,将覃解梅劫持进房间。三姐妹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吓呆了,她们不敢做出太大的反抗,然而灭绝人性的兰新诚害怕事情败露,随后将三姐妹全部杀害。
夜深人静时,兰新诚将三姐妹的尸体逐一拖回自己家中,并对杀人现场进行清理、伪装,致使三姐妹的大姐覃巧梅12日进房间时,看见\"衣服洗了一半,插头拔下了,卫生间的排风扇没关\",以为一切如常。
随后两天内,兰新诚在自己家里将三姐妹残忍碎尸。之后,他在南宁市四处踩点,选定了距离嘉州华都十多公里远的良庆区阳光新城小区后山作为抛尸地点。接下来几天的时间里,他拿出家中存放的袋子,另外又买了几个编织袋,将尸块分装,用电单车一趟趟地运到阳光新城小区后山丢弃。
为了掩盖屋里的血腥味,兰新诚还特地买回了一只大狗饲养,让邻居们以为他屋里的腥味是狗发出来的。
七、正义审判:恶魔终伏法
兰新诚被捕后,南宁市公安局立即对他进行了详细的审讯。面对大量的证据,兰新诚最终供认了自己杀害覃氏三姐妹并分尸、抛尸的犯罪事实。
2009年6月24日上午,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兰新诚凶残杀害南宁覃氏三姐妹案件。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兰新诚存在杀人故意,手段极其恶劣,情节极其严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3人死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利用多媒体展示了被告人兰新诚的犯罪证据,包括装尸袋、作案工具、现场血迹等。兰新诚对此基本没有异议。与此同时,情绪激动的被害人家属向其提出了100多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2009年7月3日上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备受关注的南宁覃氏三姐妹被害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兰新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被告人兰新诚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兰新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误工费共计4.1万元。
宣判后,兰新诚当庭表示要上诉。他的辩护律师提出,兰新诚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此外,辩护人还怀疑兰新诚可能存在精神疾病,并请求对兰新诚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
然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无证据证实兰新诚有家族精神病史,也无证据证实其本人有精神病病史,且其犯罪目的明确,作案准备充分,畏罪心理明显,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足以证实兰新诚具有较强的认知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应当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
2009年11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南宁市覃氏三姐妹碎尸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被告兰新诚的上诉,维持原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0年7月22日,随着一声枪响,兰新诚被执行死刑,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这个曾经夺走三条年轻生命的恶魔,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然而,对于覃家来说,这场悲剧带来的伤痛却永远无法愈合。覃家父母失去了三个年轻漂亮的女儿,大姐覃巧梅失去了三个亲爱的妹妹。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彻底摧毁。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覃家父母提出了150万的赔偿请求,但一审判决仅支付物质损失的丧葬费和误工费,共计4.1万元。覃父上诉后,二审也没有支持。这让覃家感到无比心寒,他们不仅失去了亲人,还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和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