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的事,如今再想,总觉得像场浸了雾的梦,醒了许久,指尖还留着攥着介绍信时的湿意。
那是六月里一个晃眼的午后,日头把柏油路晒得发黏,街道办的王主任攥着我的手,掌心的老茧蹭得我手腕发疼——那力道却不是强硬,是带着股子热乎劲儿的笃定,半拉半拽地把我往区劳资科带。
他嗓门不算大,却裹着盼头,一路絮絮叨叨:“你这孩子,写东西能把人心写透,笔杆子这么硬,就得给个机会,不能屈着。”风把他的话吹得散,可落在我心里,却像颗小石子,砸出了圈名为“希望”的涟漪,仿佛再走几步,就能摸到“全民工”那扇亮着光的门。
我把那张盖着红章的介绍信攥得死紧,纸边被汗浸得发皱,边角软塌塌地卷了起来,手心的汗顺着指缝往下淌,连胳膊都绷得发僵。
走进考场时,腿肚子不受控地打颤,不是怕考试,是怕——怕这近在眼前的“铁饭碗”飞了。
那会儿满脑子都是爸妈:妈总在灯下缝补我磨破的裤子,针脚里藏着叹;爸下班回来,总把泡得发涩的茶喝了又续,说“再攒攒,给你寻个稳当活儿”。要是能成,他们是不是就能少皱点眉?是不是能在邻居面前,抬着头说句“我家三儿有出息了”?
可命运偏在这时,给我泼了盆透心的凉水。体检室的白墙晃得人眼晕,穿白大褂的医生架着厚厚的黑框眼镜,镜片后的眼神冷得像块冰。
他指着我的右腿,钢笔尖在体检表上顿了顿,然后毫不犹豫地划了个刺眼的红圈,那红印子像道疤,烙在纸上,也烙在我心上。
“小儿麻痹后遗症,不符合全民招工标准。”他的声音没起伏,却像道惊雷,把我从云端狠狠拽下来,摔进了泥里。方才还清晰的“全民单位”四个字,瞬间变得模糊,像只停在指尖的蝴蝶,忽得振翅飞远,没了踪影。
最后,我不知是怎么走出医院,连风都觉得沉,压得我喘不过气,心情失落像潮水似的,从脚底往上涌,把整个人都裹住了。
后来区里两位分管副区长来A街道办事处,我恰好在那儿交报表。路过会议室时,虚掩的门里飘出说话声,我鬼使神差地停了脚,手指攥着衣角,指甲掐进了布缝里。“这孩子情况特殊,先留居委会当文书,级别待遇不变,不用走学徒期。”这话刚让我松了口气,下一句却像块石头砸在我的心上:“要是不服从,就先暂停工作。”
声音不大,却沉得很,我站在门外,后背慢慢发僵。工作是保住了,可“全民”变“集体”的落差,像块浸了水的棉絮,揣在怀里,沉得慌,怎么甩都甩不掉。
打那以后,再走进居委会那栋红砖小楼,先前觉得是遮风挡雨的地儿,如今倒像圈了道无形的墙。
墙里是我日复一日的文书活儿:抄报表、写通知,钢笔字练得越来越顺,可抬头看见别人胸前全民单位厂徽,总觉得自己矮了半截。
自卑像墙根的野草,没人管,疯了似的长,缠得人心慌。墙外是望不到头的迷茫,我常趴在窗台上,看楼下人来人往,心里犯嘀咕:这辈子是不是就困在这方寸之地了?连楼道里的风,都带着股闷劲儿,吹得人胸口发堵,连呼吸都觉得沉。
倒是有天,天难得晴得透亮。门口那棵老槐树的叶子绿得发亮,阳光透过叶缝,在水泥地上织出星星点点的光斑,晃得人眼晕。
我正低头整理待业登记表格,指尖把卷了边的表格捋得平平整整,忽然听见一声软乎乎的“同志,您好”——那声音轻得像片羽毛,蹭过心尖,痒丝丝的。
我抬头的瞬间,整个人都愣了:小姑娘站在光晕里,白衬衫洗得有些发旧,衣角被风轻轻掀起,晃出细碎的弧度。她的眼睛亮得很,像夜空中最亮的星,一下子就把我心里那片灰蒙蒙的地方照透了,连空气都好像变得甜了些。
她个子挺高,站在那儿,透着股灵劲儿,像从画里走出来似的。脸上带着点羞涩的笑,脸颊泛着浅红,连指尖都绷得轻轻的,透着姑娘家特有的娇憨。
我赶紧收回神,手忙脚乱地把桌上的表格又理了一遍,回话时特意放轻了语气,连自己都没察觉,那语气里藏着点儿不自觉的紧张,还有点想让她觉得“我靠谱”的在意——就像想把最好的糖,递到喜欢的人面前。
这几分钟的相遇,像颗小石子投进我闷得发慌的日子里,心里的涟漪一圈圈荡开,好半天都没散。往后好些天,姑娘的笑脸总在我脑子里转,挥都挥不去。我后来才知道,她叫刘琴。
没过多久,我攒了三个月的工资,又跟爸妈借了些,终于把那辆“永久”自行车推回了家。
那会儿的“永久”,可不是普通的代步工具——车把被我用布擦得锃亮,阳光一照,能映出人影;车架上的漆水闪着光,连车铃都脆生生的。
我摸着车座,心里头那股子雀跃压都压不住:就算我是集体工,可跨上这车,腰杆都能不自觉地挺直几分。这车,是我的底气,是我在旁人异样眼光里,能抬着头走路的依仗。
可学骑车的日子,却满是苦头。我的右腿不方便,刚上车就摔了个结实,膝盖擦破了皮,渗出血来,沾着尘土,疼得我龇牙咧嘴。
爸妈劝我“别逞能”,可我偏不——我想骑着车,风风光光地去见刘琴,想让她坐我的车。在二哥的帮助下,后来我总算摸出了窍门:先把车把攥稳,左腿撑在地上,给身子找个稳当的支点,用右手拿起右腿,卯足了劲儿,猛地一跨,身子顺势往车座上贴。骑的时候,左腿微微抬些,避开不便的地方,全靠左腿发力找平衡。
摔了多少次记不清了,只记得最后一次熟练地跨上车,风从耳边呼呼刮过,带着街对面油条铺的香气,还有小贩“卖西瓜嘞”的吆喝声,那种自由的感觉,是以前等公交时从来没有过的。我不用再怕别人盯着我的腿看,连心里的自卑,都淡了些。
这辆“永久”,渐渐成了我的“战马”。我骑着它穿梭在城市的街巷,车筐里偶尔装着给刘琴带的糖糕,车座下藏着想跟她说的话,载着我对日子的期待,也载着心里那点刚冒头的好感,往未知的未来驶去。
后来爸妈在单位分了两居室,搬走那天,我爸拍着我的肩,手上的力道还是那么实在,他没多说啥,就一句:“老房子留给你,你在里面可以自在些。”
那间二十来平米的小屋,墙皮有些剥落,却成了我的避风港。靠窗的桌子上堆满了书,鲁迅的杂文页边划满了批注,外国小说的封皮被翻得发皱——那些书,是我夜里的伴。
关上门,台灯的暖光洒在书页上,整个世界都静了。没有家人的念叨,没有旁人的眼光,我能泡在书里,跟着故事里的人哭,跟着他们笑,连空气都变得松快起来。
我常坐在桌前发呆,手里摸着书脊,心里想着:要是刘琴能来看看就好了。这小屋,不光是我看书的地儿,说不定,还能种下点和她有关的念想,让那点喜欢,在这儿生根发芽。
我们的恋爱,是瞒着人的。旁人眼里,刘琴是街道干部常挂在嘴边的“有前途”的待业青年,眉眼亮,性子好,未来满是希望;而我,只是居委会里的集体工,腿上的毛病像个标签,摘不掉。明眼人都知道,我们俩,不般配。
可我喜欢她这件事,像颗落在心里的种子,不管不顾地发了芽。哪管什么般配不般配?我的自行车后座,渐渐成了她的专属位置。每次她轻轻坐上来,双手小心翼翼地环住我的腰,指尖偶尔碰到我的衣角,我都能清楚地感觉到后背传来的温度,那温度顺着脊梁往上爬,把心里烘得软软的。风从耳边过,带着她头发上的皂角香,我骑得慢,怕颠着她,也想让这路,再长点,再长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