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四天,都无事发生。
无论白班还是夜班,都很平静。
林歌开始相信米尔斯的判断是正确的,这肯特应该是虚空索敌了,根本没有人想要害他,都是他自己臆想的。
林歌这几天的工作很轻松,但他看肯特工作好像不太轻松,他数次听到肯特在房间里打电话跟别人发生争吵,有时候甚至还会说出“我要杀死你”“你会后悔的”之类的狠话。
但这些跟林歌没关系,五天是2000刀,他从来没有挣过这么轻松的钱,还有两天时间,再捞八百刀,他做梦都能笑出声来。
这天林歌和米尔斯是早班,早上八点到下午四点钟。
他们按时来报到交班,刚刚完成接班,肯特就换上了运动装要去晨跑。
米尔斯无语地轻声抱怨道:“这家伙今天怎么这么晚才晨跑,我以为今天不用跑步了。”
往常肯特的晨跑时间都是在六点到七点之间。
但雇主发话了,他们也没有办法。
两人把步枪放在屋内,揣着手枪跟肯特出去跑步。
跑步是不适合带步枪的,太碍事,要是连雇主的跑步速度都跟不上,还谈什么保护呢?
除了两人之外,还有四个穿西装的保镖一起。
四个保镖贴肯特很近,林歌和米尔斯在稍微边缘一点的地方,一左一右,不过两人都没有穿正式的作战服,看上去不像是安保力量。
林歌穿着卫衣和牛仔裤,休闲的很,不过都是米尔斯的衣服。
肯特的身体不错,五公里大概跑半个钟头,在慢跑里算是比较快的了。
早上八点钟,在洛杉矶还是早高峰的时候,上班的人很多,这个时间晨跑确实不太合适,速度也被拖慢了一些。
但按照米尔斯的理论,人这么多发动袭击的概率会降低,所以不太需要担心。
尽管如此。
林歌还是尽到了观察的责任,习惯性地观察每个路口的情况,路过的车辆,路边看上去没什么正事的路人。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跑到一半的时候,肯特摆了摆手,示意要休息几分钟补充一下水分。
肯特的跑步习惯是中间会休息一次,但并不是固定的时间,觉得累了就休息,也没什么问题。
队伍慢慢停了下来,林歌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这个时间跑步比六七点的时候热多了……
米尔斯则是从口袋里掏出了香烟,准备给林歌发一根。
但就在这时。
林歌突然听到“呃!”的一声。
肯特身前的一个保镖突然倒地,额头上出现了一个血洞!
这太突然了,众人一瞬间都有些懵了,还是米尔斯的反应速度最快,他扔掉手里的烟盒,顺势掏枪蹲下,躲在一块报刊亭后面,一边吼道。
“狙击手!!隐蔽!!”
那三个保镖也快速掏枪,把肯特的身体按下去,弯着腰朝着米尔斯的方向移动,报刊亭掩体大,相对是安全的!
周围的路人们一开始还没有意识到保镖倒地意味着什么,毕竟没有听到枪声,但听到米尔斯的吼声和剩下三个保镖的动作后,才开始慌乱地逃跑,离肯特越远越好!
林歌也是下意识掏出手枪,经过一开始的愣神后,他快速冷静了下来,从保镖倒地的方向判断出狙击手的大概方向,他凭感觉锁定了一栋高楼,狙击手肯定就在那里。
但这没用,他们肯定没法解决这狙击手!
这时,马路上突然疾驰过来两辆货车,并且在靠近肯特等人的时候忽然急刹车。
林歌意识到不妙,也是吼道。
“车!小心那两辆货车!!”
但还没有等到货车侧门拉开,枪声已经从侧面响起。
伪装成路人的敌人发动了袭击。
“砰砰砰砰砰……”
与此同时,那两辆货车也停下,车门拉开,戴着黑色头罩的敌人端着步枪对肯特等人也开始扫射开枪。
子弹跟他妈不要钱一样倾泻过来,报刊亭疯狂被摧残,玻璃书籍报纸满天飞,打在铁上火花四溅。
报刊亭的老板趴在里面抱着头瑟瑟发抖。
混乱中,林歌甚至还认出来车上的人用是雷明顿R4系列卡宾枪,这是雷明顿公司因为美军步枪订单跟柯尔特打官司,后被FN公司渔翁得利后推出的销售商业型m4,Remington m4的缩写。
肯特的保镖和林歌两人也是同时开枪反击,但火力差距太过悬殊了。
剩下三个保镖其中两个开了没两枪,还没躲到掩体后面,就身中数弹身亡!
一颗子弹打在林歌旁边的铁杆上,震的他头皮发麻,耳朵嗡嗡响,他冲着米尔斯喊道。
“这就是你说的不可能有狙击手吗?!”
不仅有狙击手,这火力不比抢银行那伙人弱了!
米尔斯的判断完全错误!
米尔斯没时间跟林歌胡扯,抬手又开了好几枪,m1911A1的弹匣就打空了,他边换子弹一边对林歌喊道。
“谢特,快带人走,留在这里死路一条!我们已经被包围了!”
伪装成路人的敌人和车上的敌人将报刊亭半包围,正面已经是死路一条,唯一的逃生路线是背后的一条小巷子!
林歌担心米尔斯的安危,但此时此刻也顾不得这么多了。
他过去拉住肯特的胳膊,这家伙已经吓傻了,身体在不断发抖,双腿跟灌了铅一样难以动弹,原本精致的头发变成了鸟窝,蜷缩在唯一一个保镖身后惊恐地自言自语。
“完了,完了,我要死了,法克……该死的维克,他竟然真的敢,该死,该死……”
林歌都被他念烦了,忍不住吼道。
“闭嘴!你他妈还没死,你要是不想就让你那该死的腿动起来,跟我走!”
肯特呆呆地看了林歌一眼,接着快速点了点头。
“我走,我能走,救我!”
林歌看了一眼战场的形势,货车上的敌人还在进行火力压制,但伪装成路人的敌人在快速移动着,拉近与他们的距离。
林歌判断出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于是对着保镖喊道。
“就是现在!跑!!”
保镖毕竟训练有素,虽然还是有些慌张,但执行力还在,他快速给手里的格洛克22换了个弹匣,林歌匆匆一瞥,还看到枪身上有GEN 4的字样,是第四代的格洛克22。
保镖换完弹匣,拉住肯特的胳膊就往后面的小巷子跑去。
米尔斯继续开火,尽管火力薄弱,但这个时候绝对不能不反击,一旦让敌人拉近距离,他在准都没用!
“谢特,该死的1911,子弹还能再少一点吗?”
换弹匣的空隙,他窥视了一眼,货车上的敌人已经下车了,起码有五个人,朝着报刊亭的方向逼近,队形非常专业,压迫力极强,这伙人不好惹!
就在这时,他的身后响起了几声枪响,其中一个敌人应声倒地。
几个同伙愣了一下,似乎没料到这一下,本能驱使他们寻找掩体,躲在车后面反击。
米尔斯回头,看到林歌在一个垃圾桶后面对他喊道:“走!”
米尔斯惊喜,毫不犹豫地扭头就跑。
林歌冷静掩护米尔斯,枪林弹雨的战场上,由不得他想这么多,也没有时间让他去瞄准,他要做的不是每枪都打中敌人,而是要做到火力压制让米尔斯安全撤离。
食指传来的扳机触感非常有感觉,林歌不断扣动扳机。
子弹一颗一颗射出枪口,大约三四十米的距离,林歌的枪感开始发挥!
一个敌人想要站起来反击,一颗子弹穿过两面车窗玻璃,正中他的胸口,他立刻捂着胸口跪下,痛苦地说道:“谢特,好痛!我快喘不过气了!”
防弹衣救了他一命,但这子弹的准度让其他人都惊恐。
另外一个同伙侧着身子想要窥视,结果一连三发子弹都打在汽车的边缘处,误差不过几公分,只要他敢漏,必定中枪,他的压力大极了,根本不敢探出去,他咬着牙说道。
“该死的,这家伙是在打游戏吗?怎么可能这么准!”
“他再准也只有一个人断后!我们不能失败,必须把人全杀了,快点,待会儿警察就要来了!”
“猎鹰已经死了,我们必须要为他报仇!”
“法克,他跑了!快追!”
有个人看到了林歌离开了那垃圾桶向后跑,几人迅速跟上,这时,耳麦里传来队友的声音。
“我到他们侧翼了,抓到他们的位置了, 我准备开枪了!”
一个伪装成路人的敌人早已拉近了距离,在一个拐角处看到了几人逃跑的路线,他悄悄躲在墙后,听着声音越来越近,端着m4A1突然探身出来,对着四人扣住了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