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深夜。
子时刚过。
重庆山城被浓雾笼罩,月光无法穿透。
谭公馆内院的一棵黄桷树上,一片枯叶悄无声息地落下。
不,那不是叶子。
是燕子李三。
他像一片影子,从三米高的墙头滑落,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脚下是松软的草坪,吸收了所有的冲击力。
他已经在公馆的阴影里,潜伏了两个小时。
今晚,谭家麟又在宴客。
宾客是财政部的几位要员。
前院的喧嚣,丝竹声、劝酒声、女人的娇笑声,为他提供了最好的掩护。
内院的家丁巡逻队,刚刚走过一轮。
下一轮,还有十五分钟。
时间足够了。
他贴着墙根,身体融入黑暗,如同一条游蛇,迅速地滑向他的目标——书房。
书房坐落在后院的角落,是一栋独立的二层小楼。
远离喧嚣,也远离护卫的视线中心。
这是谭家麟自负的表现。
他相信,没人敢在他的地盘上撒野。
燕子绕到小楼的背面。
这里有一扇小窗,正对着谭家麟的书桌。
窗户紧闭,窗帘拉着,但留了一道指甲盖宽的缝隙。
是谭家麟为了透气,自己留下的。
燕子将眼睛凑了上去。
书房内,灯火通明。
谭家麟独自一人,坐在巨大的红木书桌后。
他没有处理公务,也没有看书。
他戴着一副金丝边的老花镜,神情专注,甚至带着一丝虔诚。
他在一本黑色封面的笔记本上,用一支德国产的“百利金”钢笔,缓慢地书写着什么。
那本笔记本的封面上,用烫金工艺印着两个字:《论语》。
写完最后一笔,谭家麟长舒了一口气。
他摘下眼镜,揉了揉太阳穴,脸上露出一种满足而贪婪的微笑。
他站起身,走到墙边,转动一幅山水画。
墙壁无声地滑开,露出一个德国造的“克虏伯”嵌入式保险柜。
他熟练地转动密码盘,打开了厚重的柜门。
他没有从里面取东西,而是往里放。
他将桌上的那本《论语》笔记本,小心翼翼地放进一个鳄鱼皮定制的公文皮包里。
接着,他又从抽屉里,拿出几叠厚厚的美金,几块成色极佳的翡翠,和十几根大小不一的金条,一一放进皮包。
最后,他看了一眼手腕上的百达翡丽金表,似乎有些犹豫。
最终,还是将它摘下,也放了进去。
他似乎觉得,只有这个皮包,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他锁好皮包,却没有把它放进保险柜,而是随手放在了书桌旁的椅子上。
明天一早,他要去一个极其重要的“私人会面”。
这个皮包,是要随身携带的。
做完这一切,他似乎有些疲惫,打了个哈欠,起身离开了书房。
他要去前院,送走最后几位赖着不走的客人。
脚步声渐渐远去。
燕子静静地等待着。
他等了整整五分钟。
确认谭家麟不会马上回来后,他才开始行动。
他从怀里,摸出两样工具。
一卷极细的、几乎透明的蚕丝线。
一片薄如蝉翼的、边缘被打磨得极其锋利的剃须刀片。
他将刀片,用线绑好。
然后,小心翼翼地,从窗户的缝隙里,将它送了进去。
他的动作,轻柔得像是在穿针引线。
刀片垂下,悬在窗户内侧的铜质插销上方。
这是一个极其考验手腕稳定性的活计。
燕子屏住呼吸,手腕轻轻一抖。
刀片落下,精准地切在了插销和锁扣之间,那道只有几毫米宽的缝隙上。
他用刀刃,代替了插销的锁舌。
接着,他拿出另一件工具。
一片薄薄的赛璐璐片,是扑克牌做的。
他将赛璐璐片从窗缝下方插入,一点点地向上挑。
顶住了内侧的插销。
然后,他轻轻拉动手里的蚕丝线,将刀片抽回。
插销失去了刀片的支撑,在赛璐璐片的推动下,无声地向上抬起。
“嗒。”
一声比蚊子哼还轻微的声音。
锁,开了。
他推开窗户,像猫一样,无声地翻了进去。
他没有去碰那个敞开着柜门的保险柜。
那里面的东西,太多,太重,太扎眼。
他的目标,只有那个放在椅子上的皮包。
他凭着一个顶尖盗贼的直觉断定,那本不起眼的《论语》,才是这个皮包里,真正的“魂”。
它远比那些金银珠宝更重要。
他拿起皮包,掂了掂。
很沉。
他没有再停留一秒钟。
原路返回,关好窗户,甚至将插销恢复原位。
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
他像一阵风,消失在夜色里。
撤离的路上,他在一处无人的小巷里,停了下来。
他打开皮包,里面的东西,让他也吃了一惊。
金条,美金,翡翠……任何一样,都足够一个普通家庭,一辈子衣食无忧。
他将现金和几件容易出手的珠宝,塞进了自己怀里。
金条太重,他没拿。
然后,他拿起了那本《论语》。
封皮是上好的牛皮,入手温润。
他翻开,里面不是圣贤文章。
而是一排排他看不懂的,混杂着汉字、数字和英文代号的记录。
像一本账本,又像一本密码本。
他看不懂,但他知道,这东西的分量,比整个皮包里的金银加起来,还要重一万倍。
他将《论语》紧紧揣进怀里。
这时,他看到了那块百达翡丽金表。
纯金的表链,蓝宝石的表盘,在微弱的光线下,依旧闪烁着迷人的光芒。
他想起了赵峰。
想起了他在上海,为了掩护队友,用手腕挡住飞溅的弹片,那块老旧的军用手表,被当场砸得粉碎。
他拿起金表,揣进了另一个口袋。
这是给兄弟的。
最后,他看着那个昂贵的鳄鱼皮皮包。
这东西太招摇了,带在身上就是个祸害。
他走到贫民窟的巷子口,看到一个在寒风中缩成一团,靠补鞋为生的老鞋匠。
老人已经睡着了。
燕子将皮包,轻轻放在老人的工具箱旁。
他知道,这上好的皮子,够这个老人,做几十双鞋,或者换一笔足以安度晚年的钱了。
他算是,物尽其用。
做完这一切,他消失在重庆的迷雾中。
回到训练营。
他翻越围墙的通道,早已被赵峰用枯枝败叶重新伪装好。
他闪身进入。
病房里,赵峰正坐在床边,擦拭着一把拆解开的训练用步枪。
他在等他。
“回来了?”
“嗯。”
燕子将那块百达翡丽金表,放在了赵峰面前。
赵峰的目光,瞬间凝固了。
他没有碰那块表。
他抬头,死死地盯着燕子。
“你动了谁?”
“军委会后勤部,谭家麟。”燕子平静地说,同时将那本《论语》也拿了出来。
赵峰的脸色,瞬间变了。
他一把抢过金表,翻到背面。
表盘背后,刻着一行极小的、定制的字母:t.J.L.
谭家麟。
这块表,是独一无二的。
“你疯了?”
赵峰的声音,因为愤怒和震惊,在微微颤抖。
“燕子,你知道他是谁吗?偷一个粮商,是偷。偷一个军委会的少将,那叫叛国!”
他深知,这件事情的性质,已经完全超出了“劫富济贫”的范畴。
这是在往一个巨大的政治火药桶里,扔进了一颗火星。
与此同时。
谭公馆,书房。
谭家麟送走了客人,哼着小曲,回到了书房。
他习惯性地看了一眼放皮包的椅子。
空的。
他愣了一下,以为是自己记错了,可能是放在了卧室。
但他走到书桌前,发现桌上的雪茄盒,有被人移动过的痕迹。
一股寒气,窜到了天灵盖。
他发疯一样冲到保险柜前。
柜门还开着。
里面的大宗财物,金砖、地契、古董,完好无损。
唯独那个皮包,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