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那年,老头子离开了,在我拿到清北录取通知书前夕。
临走的时候,他深深地看着我,不发一言。
我从小无父无母,只有一个捡破烂的老头子相依为伴。
他说,我是他从垃圾堆里捡来的,于是给我取名狗蛋,狗蛋,狗蛋,烂命好养活。
他说,成年后,你就走吧,离开这破地方,越远越好。
他说,狗蛋,狗蛋,给这个世界来点混蛋吧。
老头子很平凡又很引人注目。当他抬起头时,就一个平凡的捡破烂的老头。当他低头时,世界仿佛在他眼里不值一提。
而我,从进入他的世界后,他就多了一份人气,是的,人气。
邻居们经常跟我说老头以前的情况,他仿佛融入不了这个时代一样,他每天穿梭在街头巷尾,却从不跟人交流,因此邻居们都称呼老头为:瞎子老头。
瞎子不瞎,只是他特立独行于这个时代。
他的眼里总有一抹伤感,穿着破烂的布褂,上面数不清的补丁与口袋,总是鼓鼓囊囊的,年少的我总是能从他的口袋里掏出各种零食小吃,还是热乎的。
老头子经常一个在深夜,在顶楼阳台上,默默地看着黑漆漆的夜空。
他也经常夜不归宿,只是每次拂晓回来时,那件破烂的布褂上总会多出几处破损。
我总是不厌其烦地为其补好,补衣的技能是老头在我五岁的时候传授给我的。
横竖线条,每一针每一脚,年少的我不知道为什么老头子会那么严格地要求我要学会,直到多年后,我重回故地,学着他的样子凝视着黑漆漆的夜空时,才找到了答案。
老头子,其实不老,正如瞎子老头不瞎。
五岁的时候,老头子才在邻居们的劝说下,将我送去了学校。
对了,这里所说的邻居们,是跟我们一样的流浪汉。
我们寄居在城西的烂尾楼中,据说这一片烂尾楼,是政府外包给一个富商进行新兴商业区所建的,结果开发到一半,富商莫名消失了,才耽搁了下来。
是的,富商消失了,正如熄灭的火堆上最后一缕烟随风消散一样,消失了。
没有人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警察局查了大半年,毫无头绪,此案也就成了悬案,不了了之了。
于是,这一片烂尾楼,就成了我们流浪汉的聚集地,每人都能住进四面漏风的高档商业区中,从这一点看,我们比很多人幸运了。
虽然四面漏风,但起码能遮阳,能挡雨。
毕竟现在这时代,很多人拼尽半生力量,也未必能换到一个容身之地。
扯远了,说回我们的邻居,其实也有很多现在所谓的三和大神之流,正所谓三教九流,在我们这片聚集地里,都能找到。
我跟老头子住在十八层,顶层,坐拥超大阳台那种。
只是,阳台里不是小资人家的花花草草,而是各种老头子搜集回来的奇形怪状的物件。
有泛黄的老书,有破损的竹简,有缺了一条腿的八仙桌,林林总总,数不胜数。
我从小就在这些破烂中,挣扎着寻宝,却乐此不疲。
满岁之前,老头子背着我走街穿巷,一岁以后,老头子牵着我走街穿巷,一直持续到五岁。
五岁的一天,我跟着老头子来到了一处学校外面,里面一群屁大孩子,围在一起唱歌,跳舞,好不快乐。
我懵懂的盯着,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那里面有一个很漂亮的女老师,大长腿,前突后翘的那种,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莫名想靠近。
细碎的午后阳光斑驳地洒落在女老师身上,她的脸上有着明媚的笑容,美好而深刻。
老头子捡完瓶子发现我没跟在他身后,才回来寻我,看着我流口水的样子,一巴掌拍我脑后,强行拉着我走了。
回来后,我突然感觉对在那堆破烂中寻宝失去了兴趣。
老头子也没说话,只是深深叹息了一下。
“狗蛋,狗蛋……”,邻居苏老头边喊边气喘吁吁地跑了上来,边跑边喊,“瞎子老头在不在?”
我百无聊赖地指了指在破烂中穿梭的老头子,耷拉着脑袋很不开心。
苏老头也是在我们顶层的邻居之一,酒鬼一个,爱酒是一回事,可每次一杯倒是咋回事嘛。
可偏偏每次都会跑来我们家,拉着老头子猜码喝酒,每次都吐得昏天暗地,却屡战屡败。
苏老头嘿嘿一笑,也没在意我的状态,揣着怀里不知道从哪里顺来的酒去找老头子了。
暮色渐沉,阳台的破烂八仙桌上,老头子将一根不知道从哪顺来的晾衣杆替代了缺失的桌腿,两个佝偻的身影蜷缩在破旧的长椅上。冷风裹挟着落叶掠过他们灰白的发梢,却丝毫未动那瓶摆在两人中间、贴着褪色商标的白酒。
苏老头裹着件补丁摞补丁的军大衣,手指关节因常年劳作膨大变形,此刻却颤巍巍地拧开酒瓶。褐色的液体倾入缺了口的搪瓷杯,发出细微的“咕咚”声。他推过去时,杯沿磕在长椅铁锈斑斑的扶手上,溅出一星酒花。
“瞎子,尝尝这酒咋样?昨儿个在巷子口捡的,味儿还挺冲。” 苏老头咧开嘴,露出几颗残缺的牙。嗓音沙哑,像是被北风磨糙了。老头子接过杯子,浑浊的眼睛眯成缝。他仰头灌下一口,喉结滚动时,喉间发出低沉的咳嗽,却仍竖起拇指:“辣!够劲儿!比那掺水的烈多了。”话音未落,又剧烈咳嗽起来,咳得整个人缩成一团,像只被风雨摧残的老猫。
苏老头赶忙掏出一块皱巴巴的纸巾,递过去时,指尖不小心碰洒了杯中残酒。一滴酒渍渗进长椅木板的裂缝,仿佛渗进了岁月的褶皱里。他讪笑着:“瞧我这手,跟筛子似的……年轻时我可是酿酒厂的装瓶工,一瓶酒能摆得齐齐整整,误差不超过一厘。”
老头子抹了抹嘴角,忽然从口袋里摸出半块硬邦邦的馒头,掰成两半。两人就着冷风与酒,啃着干硬的馒头渣。老头子嚼着,忽然喃喃:“我闺女要是还在,也该给你带块热乎的烤红薯了……她小时候最爱吃我烤的。”
苏老头喉头动了动,杯中的酒晃出涟漪。他沉默片刻,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酒液顺着皱纹流淌,仿佛冲刷掉了几十年的风霜。“我那孙子……前年还给我寄过张照片,穿西装,打领带,可精神了。可惜,寄完信就再没音讯了。”
两人不再言语,只是轮流抿着那瓶愈发见底的酒。远处霓虹灯的光晕偶尔掠过他们沟壑纵横的脸,将影子拉得很长,又很短。酒瓶见底时,老头子忽然笑了,笑声在寒夜里格外清亮:“嘿!这酒,倒比从前在厂里偷喝的,滋味好多了!”
苏老头跟着笑,笑声里带着呛人的酒气与咳嗽声。他们倚着长椅,望着天上寥落的星子,仿佛那星光也沾了酒意,在眼底酿出几分暖意。
我不知道老头子口中的闺女何许人也,只有他跟苏老头喝酒的时候,总会不厌其烦地提起,然后,苏老头也在酒意中不断提起他那留洋的孙子,然后两个老头,边喝边怀念过去。
当然,苏老头还是一如既往的只将酒杯在嘴角润了下,毕竟,一杯倒的人设不能破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