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太乙金仙死斗”的余波平息后,叶宇在木屋里足足憋了一天,直到器灵再三保证外面已彻底安全,才敢推门而出。
踏出木屋的刹那,他下意识地深吸一口气——空气中弥漫着雨后青草的湿润气息,夹杂着灵草的芬芳,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在青石板路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不远处的温泉冒着袅袅白汽,几只色彩斑斓的蝴蝶从花丛中飞起,蹁跹着掠过水面,划出优美的弧线。
“三百年了,还是这么熟悉。”叶宇笑了笑,脚下的青草柔软如毯,每一寸土地的触感都刻在记忆里。他走到山谷中央的空地上,将一张藤编的摇摇椅摆好,懒洋洋地躺了上去,眯着眼晒太阳。
阳光温暖不灼人,清风拂过带着花香,远处偶尔传来灵鱼跃出水面的轻响,一切都宁静得恰到好处。叶宇伸了个懒腰,觉得这才是“苟道”的真谛——不用打打杀杀,不用提心吊胆,守着一方小院,晒晒太阳,就挺好。
他给这片山谷起了个名字,叫“苟道谷”。不为别的,只因每年盛夏,都会有无数蝴蝶从不知名的地方飞来,在谷中盘旋飞舞,翅如霓裳,美得让人心醉。有次兴之所至,他还随口吟了首小诗:
“微阳初升照露常,轻风拂过舞霓裳。
奇珍天材各异色,仿佛生梦不思乡。”
此刻想起这首诗,叶宇觉得愈发贴切。若不是心里还记挂着大景,他几乎要忘了外面的世界。
就在他昏昏欲睡时,温泉方向突然传来“哗啦”一声轻响,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水里扑腾。
叶宇瞬间清醒,警惕地望去——只见温泉中央,有个毛茸茸的小家伙正在挣扎,浑身湿漉漉的,脑袋圆圆的,顶着个小小的黑角,看起来像只刚满月的小狗,只是毛色泛着淡淡的青黑色,眼神倒挺灵动,正睁着乌溜溜的眼睛望着他。
“咦?哪来的小狗?”叶宇又惊又喜,连忙起身走过去。
这小家伙正是墨麟抛进来的幼崽,只是它刚出生没多久,麒麟的特征还没完全长开,缩成一团时,确实像只虎头虎脑的小狗。它刚才在水里扑腾,是想爬上岸,却没掌握平衡。
叶宇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小家伙似乎不怕生,摇摇晃晃地凑过来,用脑袋蹭了蹭他的指尖,触感温热,毛茸茸的很舒服。
“哈哈,终于有个活物作伴了!”叶宇笑得合不拢嘴,三百年的孤寂仿佛在这一刻烟消云散。他轻轻将小家伙抱起来,用灵力烘干它身上的水,小家伙舒服地打了个哈欠,在他怀里缩成一团。
“小东西,给你起个什么名字好呢?”叶宇琢磨着,“看你这么精神,要不就叫‘旺财’吧?听着喜庆,还能招财。”
若是那只与猎人同归于尽的墨麟泉下有知,怕是要气得活过来——自己拼死护住的麒麟幼崽,居然被人当成狗,还起了个“旺财”的名字,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可此刻的幼崽懵懂无知,只是懒洋洋地眨了眨眼,算是默认了这个名字。
从此,苟道谷里多了个小小的身影。
叶宇挖矿时,旺财就跟在他脚边,用小爪子扒拉着碎石,偶尔发现块亮晶晶的石头,还会叼到叶宇面前邀功;叶宇修炼时,它就趴在旁边的草地上打盹,身上的青黑色毛发渐渐变得有光泽,头顶的小角也长了几分;叶宇泡温泉时,它最喜欢在水里扑腾,溅起的水花常常打湿叶宇的衣服,惹得他又气又笑。
有了旺财陪伴,山谷里的日子不再单调。叶宇会给它讲大景的故事,讲那些高楼大厦、蒸汽轮船,讲那些会飞的军队和修仙的百姓,旺财似懂非懂,只是竖着耳朵听,时不时蹭蹭他的手。
“等以后带你回大景,让你看看什么叫真正的仙朝。”叶宇摸着旺财的脑袋,眼中满是憧憬。
他依旧每天给大景传送灵石,只是现在多了个乐趣——会把旺财的“趣事”写在纸条上一起传回去,比如“今日旺财偷啃了灵草,被我罚饿一顿”“旺财学会了用小角顶石头,力气倒不小”。
大景那边收到消息,只当是陛下在仙界养了只灵宠,曾孙皇帝还特意回信:“皇高祖圣明,有灵宠作伴,可解孤寂。孙儿已命人打造纯金项圈,待日后有机会,定给‘旺财’送去。”
叶宇看着回信,笑得更开心了。
时光荏苒,又是几百年过去。
叶宇的修为稳步提升至地仙后期,旺财也长大了不少,虽依旧像只大狗,却已能看出麒麟的端倪——身形矫健,鳞片隐隐,头顶的独角锋利如刃,偶尔还能喷吐出一小团火焰。
它不再是那个只会扑腾的小家伙,成了苟道谷的“守护神”,但凡有飞鸟走兽误入山谷,都会被它毫不客气地赶出去。
叶宇依旧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只是身边多了个形影不离的伙伴。他不知道,大景的飞升计划已进入最后的准备阶段,按照天韵球的推算,最多五百年,第一批大景修士就会突破位面限制,飞升至此。
到那时,当大景的修士们脚踏飞剑,闯入苟道谷,看到他们敬畏的陛下正和一只“大狗”玩耍,不知会是何等表情。
而此刻的叶宇,正拿着根树枝逗旺财玩。阳光下,一人一兽的身影被拉得很长,构成了苟道谷里最温馨的画面。
对叶宇来说,修仙的尽头或许是大道圣人,但眼下的幸福,不过是晒晒太阳,逗逗“狗”,守着这方山谷,等着与大景重逢的那一天。
至于旺财到底是狗还是麒麟……重要吗?不重要。反正,它是他三百年孤寂里,最温暖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