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团长当初分了三间带前后院的排屋,后来分了一间给手下的焦姓副营长。
如今马春梅要分房,不如趁机换个住处 —— 让副营长搬走,把那间屋给马春梅住,自己住隔壁,说不定还能沾沾光,体验体验从未有过的 “富足生活”。
再说了他也不止是为了沾光,也是为了能就近照顾马姐,让妈妈安心。
别让人觉得有人对妈好,他这个做儿子的不知道感恩。
说干就干,周明智向来行动迅速,这次更是急得脚下生风。
他当即骑上自行车,直奔房管科,把住宿敲定,又一个电话把焦副营长叫了过来,开门见山:“换房!你搬去临时宿舍,把那间屋腾出来。”
焦副营长顿时苦了脸 —— 本想着住团长隔壁,不仅房子带院子,出门邻居非官即长,能拓展不少人脉。
可临时宿舍是一排简陋的平房,虽然 屋子面积差不了多少,但是这屋无前后院,邻里也都是普通人,和这边简直天差地别。
可他心里再不愿意也没用,周明智是他的上级,加上本来这屋就是周团的福利,不换根本不行。
焦副营长只能憋屈地应下,心里把这突如其来的换房命令,归咎于那位即将到来的马副主任身上。
而马春梅和叶承天还在兴致勃勃地规划着未来的小屋,完全没料到,周团长为了 “沾光”,已经雷厉风行地开始折腾好的了换房事宜了。
当天晚上,周明智一回到住处,就 “啪” 的一声把一张白纸条子拍在了桌子上 —— 正是马春梅那间屋子的房本条。
这速度快得超乎所有人预料,不过一天功夫,从决定分房到拿到房本,简直像做梦一样。
马春梅看着桌上的房本,眼睛瞪得圆圆的,脸上满是崇拜 :“早上才刚提过分房的事,晚上房本就到手了,这效率简直绝了。”
叶承天更是满眼星星,凑到马春梅身边看条子,语气里满是赞叹:“我叔这速度,简直太厉害了!要是全国人民办事都能跟我叔学,咱们的社会主义早就实现了!”
短短一天时间,叶承天对周明智的称呼已经从 “周叔” 悄悄变成了 “叔”,现在更是亲昵地喊 “我叔”,半点不见外,仿佛早就成了一家人。
宋知远端着刚泡好的凉茶走过来,轻轻放在周明智面前,叶承泽则默默从口袋里掏出一盒华子,抽出一根敬上,夏怀林很有眼色地凑上前,掏出打火机帮他点着了火。
在那个年代,只要抽得起烟的男人,在外应酬时都必须得会抽烟 —— 这不是什么缺点,而是为人处世的必备技能。
口袋里装着烟,遇到事情递上一根,话就好说多了;要是没烟,在外办事总觉得少了点底气,格外不方便。
在重要场合,男人们抽烟从不会因为有女人在场就刻意回避。
最体面的做法,也只是留意一下有没有孩子在场。
那个年代的烟酒场,男人的需求往往是第一位的,这是默认的社交规则。
周明智拿起桌上的凉茶喝了一口,又接过叶承泽递来的烟,点燃后深深吸了一口,靠在椅子上,嘴角抑制不住地往上扬,脸上的得意藏都藏不住。
他这辈子在部队里,虽然因为资历深、能力强受下属尊敬,但那种尊敬带着上下级的距离感,和现在这种近乎家庭的温馨氛围完全不同。
那种被人真心认可、亲近的感觉,舒服得让他整个人都懒洋洋的,只想笑着享受这份难得的惬意。
他觉得今天跑前跑后、骑车跑遍大半个部队的辛苦都值了,甚至想着,以后要是能一直这样,就算再为他们多费点劲也愿意。
虽然最初换房、帮马春梅办手续,确实有想沾点 “富足生活” 光的心思,但能在一天之内把房本敲定,他是真的下了功夫 。
中午啃了两馒头,骑着自行车跑了房管科、政治部好几个部门,磨了不少嘴皮子,才把手续一路绿灯办下来。
不止是这间房,还有很多配套的东西要领,家具被子,哪怕是个拖把,一个脸盆,那都是要条子的。
马春梅心里又是激动又是感慨 —— 她这辈子没想到,还能在部队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屋子。
叶承天则拉着她的胳膊,兴奋地规划:“马妈妈,咱们明天就去买些木料,把屋子隔成上下两层,再去看看有没有好看的布料,给窗户做个新窗帘!”
周明智看着两人兴奋的模样,笑着说:“别急,等你们收拾好了,我让炊事班给你们做顿好吃的,算是暖房!”
另一边,被要求换房的焦副营长虽然满心不情愿,但也不敢有半点拖拉。
第二天清早五点,天刚蒙蒙亮,他就带着几个战士来搬家了。
人多力量大,桌椅板凳、锅碗瓢盆一趟就搬完了,不到七点,那间屋子就空了出来,就等着马春梅收拾收拾搬进去。
马春梅还没来得及去看那间刚分到的屋子,清晨七点左右,院门外就传来了方建国的声音。她赶紧收拾好东西出门,就见一辆墨绿色的吉普车停在门口,车身擦得锃亮,一看就不是普通车辆。
“马阿姨,承天,早啊!” 方建国从副驾旁边的车门下来。
人多不好坐,司景琛自己开吉普车过来的,空间能宽敞点。
马春梅往车里一看,驾驶座上坐着个穿便装的男人,身形挺拔,五官俊美,眉宇间透着一股沉稳又凌厉的气势,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周团长之前提过一嘴,方建国家亲戚是师长,想来这位应该是师长身边的警务员 ,在这个岁数当上连长,也算是年轻有为。
“辛苦你了。” 马春梅客气地说道。
司景琛从驾驶座上侧过身,打开副驾车门,客气地说:“阿姨,您坐前面吧,副驾能舒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