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功的喧嚣像是潮水,涨得猛,退得也快。祭天金人被郑重收纳入库,等着送往长安。封赏的文书还在路上,但营地里已经飘起酒肉香气,算是提前犒劳。
陈默没去凑那份热闹。他溜达到马厩后面,那片相对安静的沙地上,习惯性地摸出炭笔和小块木板,借着落日的余晖,勾画白天看到的祭天金人上的纹路。那些扭曲的符号,像是另一种语言,记录着草原的故事。
脚步声靠近,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谁。霍去病身上带着酒气,但脚步很稳。
他走到陈默旁边,没像往常那样咋咋呼呼,只是安静地看着陈默画了一会儿。沙地上映出两人被拉长的影子。
“画这玩意儿干啥?”霍去病开口,声音比平时低沉。
“或许有用。”陈默没停笔,“匈奴人的东西,了解越多越好。”
霍去病嗯了一声,从腰间解下一柄弯刀。刀鞘是乌黑的皮革,镶嵌着几颗粗糙的绿松石,带着明显的匈奴风格。他抽出半截刀身,刀刃在暮色中泛着幽蓝的冷光,像一泓秋水。
“喏,给你的。”他把刀连鞘递到陈默面前。
陈默停下笔,抬头看他。
“秃发王帐里顺的,算是个好东西。”霍去病语气随意,眼神却认真,“我试过,比咱们的环首刀轻巧,劈砍更顺手。”
陈默没接:“这是你的战利品。”
“让你拿着就拿着!”霍去病把刀往前又送了送,几乎碰到陈默的胸口,“这次出去,要不是你几次三番查漏补缺,老子别说抢金人,能不能囫囵个回来都两说。”
他顿了顿,看着陈默的眼睛,那些平日里张扬不羁的神色收敛起来,露出底下罕见的郑重:“陈默,你这人,跟我舅舅营里那些家伙不一样。他们要么怕我,要么哄我。你不是。”
他把刀塞进陈默手里,触手冰凉坚硬。
“你不是我的参谋。”霍去病一字一句,清晰地说道,“你是我的知己。”
陈默握着那柄弯刀,沉甸甸的。刀鞘上的皮革还带着霍去病掌心的温度,和一丝淡淡的血腥与尘土混合的气息。他看着霍去病,这个年仅十七岁的少年将军,此刻脸上没有丝毫玩笑,只有一种被战场淬炼过的、超越年龄的真诚。
知己。
这个词,比任何封赏都重。
陈默低头,手指拂过刀鞘上凹凸的纹路,像拂过漠北的风沙和刚刚逝去的生死瞬间。他想起沙丘后的争论,河沟边的阻击,还有归来时那个撞在他肩膀上的、带着点别扭的认可。
他抬起头,迎上霍去病的目光,缓缓将弯刀佩在自己腰间。然后,他抬起右手,握拳,轻轻碰了碰自己的太阳穴,随即指向霍去病腰间那柄象征着冲锋陷阵的环首刀。
“既为知己,”陈默的声音不高,却带着某种承诺的分量,“默,愿为骠骑将军之脑。”
他目光微转,落在那柄匈奴弯刀上,又抬眼看向霍去病:“助将军之剑,所向披靡。”
脑与剑。谋与勇。
霍去病眼睛猛地亮了起来,像是落日的余晖全都坠入了他的眼底。他哈哈大笑,畅快淋漓,伸出右手。
陈默也伸出右手。
两只手,一只因常年握刀布满茧子,一只因执笔绘图略显修长,在空中重重击在一起。
啪!
清脆的响声在寂静的暮色中传开,惊起了马厩里几匹正在休息的战马,它们不安地踏动着蹄子。
击掌为誓。
没有更多的言语。有些东西,在这一掌之后,已然不同。
霍去病收回手,又恢复了那副混不吝的样子,用力拍了拍陈默的肩膀:“走!喝酒去!今天非得把你灌趴下不可!”
陈默被他扯着往前走了两步,腰间那柄匈奴弯刀随着步伐轻轻晃动,撞在旧军服上,发出细微的声响。
他回头看了一眼沙地上那只画了一半的祭天金人纹路,暮色将它笼罩,模糊不清。
脑与剑的结合,能在这即将到来的、更广阔也更残酷的漠北战场上,劈开一条怎样的路?
他不知道。
但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他脚下的路,已经和身边这个少年将军,紧紧绑在了一起。
(第二百一十三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