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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斯宾塞突然转身快步走到马匹旁,利落地取下马鞍上其中一个布袋,从里面小心地取出两块用油纸包裹着的东西,随即将东西塞到了法娜兹手里。
“给,这是在米兰的时候,我特意精挑细选买下来的。是上好的丝绸,听说来自更遥远的东方。”斯宾塞的声音比平时柔和了许多,眼神里带着期待。
法娜兹揭开油纸一角,那光滑如水、色泽艳丽的丝绸让她眼中闪过一丝惊艳,但她立刻推辞道:“这太贵重了!斯宾塞爵士,我不能收,您……”
“请你一定收下!”斯宾塞打断她,语气诚恳,“这不仅仅是为了感谢你的救命之恩,也是我……我的一份心意。你在这里,举目无亲,我们能相识,就是缘分。”他笨拙地表达着,但那份真挚却显而易见。
听着斯宾塞这番充满好意的话,法娜兹推辞的手慢慢停了下来。作为一个来自异邦、信仰着不同神只的“异教徒”,在这片土地上,她虽然凭借医术赢得了尊重,但像斯宾塞这样不带任何偏见、如此真心实意对待她的人,确实少之又少。
她抬起头,正好对上斯宾塞那双有些紧张的双眼。两人目光交汇的一瞬间,似乎都读懂了对方眼中那份超越寻常友谊的、微妙的情愫,都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无声地笑了,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甜蜜而羞涩的暖意。
最终,法娜兹没有再拒绝,她轻轻抱紧了那两块柔软的丝绸,低声说道:“谢谢您,斯宾塞爵士,我很喜欢。”
随后,法娜兹将溪边洗好的衣物收拾进木盆,与斯宾塞一同离开溪边,踏上了返回木堡的商道。
斯宾塞牵着马,与她并肩缓步而行,兴致勃勃地为她讲述着南境发生的趣闻、激烈的战斗和异域的风光。法娜兹静静地听着,不时侧头看他一眼,眼中带着笑意。
夕阳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两个人的身影慢慢地消失在商道蜿蜒的尽头,融入了木堡方向那片温暖的阳光之中……
傍晚时分,边境哨站巡境队驻地营房一楼大厅里,几盏粗大的牛油蜡烛插在墙壁的铁架上,将整个空间照得一片通明,也映照出空气中袅袅升腾的烤肉蒸汽和麦酒香气。
以队长雷多安——这位曾经令过往商队闻风丧胆、如今脸上多了几道岁月和刀疤痕迹的老悍匪——为首的一众巡境队骨干们齐聚一堂,大呼小叫,为自己儿子的归来准备了一顿实实在在的丰盛晚餐。长条木桌上摆着整只的烤羊、大盆的炖菜、堆成小山的面包,以及一桶冒着泡沫的浑浊麦酒。
“来来来!都给我把酒杯端起来!”雷多安嗓门洪亮,一巴掌拍在身旁一个壮汉的后脑勺上,震得桌上的杯盘嗡嗡作响,“我儿子!马修!从南边那个什么……什么伦巴第,砍翻了不知道多少杂碎,活着回来了!是条好汉!比我当年强多了!干了!”
“干了!欢迎我们的马修兄弟回家!”
“队长说得对!马修一看就是好样的!”
桌边一群形貌各异、但大多带着草莽之气的汉子轰然应和,乱糟糟地举起各式各样的酒杯、木碗,仰头就“咕咚咕咚”往下灌,酒液顺着络腮胡子往下淌也毫不在意。
一个缺了颗门牙的小队长用袖子抹了把嘴,喷着酒气嚷嚷:“马修兄弟,快给大伙儿说说!南边那些伦巴第崽子是不是富得流油?你们是不是抢……啊不,是缴获了堆成山的金子?”他两眼放光,仿佛已经看到了那景象。
另一个脸上带刀疤的汉子立刻打断他,挥舞着一根羊腿骨,唾沫横飞地吹嘘道:“废话!肯定是啊!我听说那些伦巴第娘们儿皮肤嫩得能掐出水,马修兄弟,你们是不是……”他发出了一阵猥琐的笑声,引得周围几个老光棍也跟着起哄。
马修看着这群依旧带着浓厚匪气的父辈和叔伯们,无奈地笑了笑,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压下了现场的嘈杂。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经历过真正炼狱后的平静。
“金子是有,但没那么容易拿。”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众人,“先说灰岩堡吧,那地方就是个石头刺猬,墙高池深。我们光是接近堡墙就死了不下三十个兄弟。攻城的时候,上面的滚木礌石像下雨一样往下砸,被砸中的人,哼都来不及哼一声就变成肉泥了。还有烧开的沥青和火油浇下来,沾上就脱一层皮,惨叫能传出去几英里地。”
大厅里的哄笑声渐渐小了下去。
马修继续用平直的语调描述,细节却惊心动魄:“……尸体堆得几乎和城墙一样高,我们就是踩着同伴和敌人的尸体往上爬。血把城墙下面的土都浸透了,踩上去又黏又滑,像烂泥塘一样。”
当他讲到米兰城时,语气更加凝重。
“……米兰城那城墙比灰岩堡更高更厚。我们用了大人弄出来的‘铁蛋’,就是会爆炸的玩意儿,才勉强炸开城门。缺口那里,人挤着人,刀砍卷刃了就用拳头砸,用牙咬。我亲眼看见一个兄弟肚子被划开,肠子流了出来,他愣是拖着肠子又往前冲了十几步,抱着一个伦巴第军官一起跳进火海……”
随着马修的叙述,攻克灰岩堡和米兰城的残酷画面仿佛透过他的话语,清晰地展现在这些习惯于小规模械斗和拦路抢劫的山匪面前。他们或许不怕死,但如此大规模、有组织、用生命去填的惨烈攻城战,完全超出了他们的认知。
原本喧闹的大厅此刻安静得只剩下蜡烛燃烧的噼啪声和屋外的风声。以雷多安为首的众人听得入了神,连嘴里的肉都忘了嚼,眉宇间不自觉地透露出了一丝难以掩饰的恐惧。
他们这才意识到,自家小子在南边经历的,根本不是他们想象中“抢一把就跑”的快意恩仇,而是真正的人间地狱。
雷多安看着儿子那张年轻却已刻上风霜的脸,下意识地握紧了拳头,心中既有后怕,也有一丝难以言喻的骄傲。
这位巡境队长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仿佛要将刚才听故事时憋在胸口的那股惊悸吐出去。他那只布满老茧的大手重重地按在马修的肩膀上,眼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后怕和关切,声音比刚才低沉了许多:“小子……你……你没受伤吧?”
马修感受到父亲粗糙手掌传来的温度和力量,心里一暖,摇了摇头,解释道:“父亲,我没事。我的主要职责是在阵后督战,执行军法,盯着那些进攻的士兵,禁止他们后退。所以……并没有太多机会冲在最前面去砍杀敌人。”
“不过,”他嘴角随即微微上扬,露出一丝属于年轻人的锐气和得意,“后来冲进了米兰城,城里乱成一团,我还是逮着机会,带着几个军法队的兄弟清理了几条巷子,亲手砍翻了几个负隅顽抗的伦巴第军官和贵族护卫,脑袋都记在功劳簿上,换了不少军赏。”
说罢,马修从腰间解下一个沉甸甸的皮质钱袋,随手“啪”地一声扔在了油腻的桌面上。钱袋里钱币相互碰撞,发出清脆而诱人的“叮当”声响。
这声音立刻吸引了周围那群家伙的目光,好几双眼睛瞬间就直了,里面充满了毫不掩饰的羡慕和贪婪。其中一个胆大的家伙嘿嘿笑着,忍不住就伸出手想去摸那钱袋。
啪!
雷多安眼疾手快,如同挥赶苍蝇般,一记巴掌重重地拍在那只不安分的手背上,发出清脆的响声,疼得那家伙龇牙咧嘴地缩回了手。
“摸什么摸!手贱的东西!”雷多安瞪起独眼,唾沫星子几乎喷到对方脸上,粗声骂道,“眼红了?有本事自己也去南边,砍几个伦巴第杂碎的脑袋回来换赏钱!盯着我儿子的血汗钱,你个杂种还要不要脸了?!”
那汉子讪讪地揉着手背,不敢吭声了。其他人也赶紧收敛了目光,埋头喝酒吃肉。
马修看着父亲的样子,心里觉得好笑又温暖。他收起钱袋,对雷多安正色道:“父亲,我打算用这笔钱,再加上之前的一些积蓄,在谷间地那边买一块不错的地皮,请人盖一座像样的房子。以后,我们父子也算有个真正安稳的栖身之所了,不用再常年住在这哨站的营房里。”
雷多安闻言,眼中闪过复杂的光芒,有欣慰,有感慨,最终都化为了浓浓的认同。
他用力点头,声音有些沙哑:“好!好小子!有出息!是该有个自己的窝了!”他顿了顿,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至关重要的事,语气里充满期待,继续说道:“等房子盖好了,就得赶紧给你找个好姑娘,成个家!再生个儿子,那才叫真正的安稳!”
“喔!”
“听见没!队长想得多周到!”
“马修兄弟,到时候别忘了请我们喝酒啊!”
“找个屁股大的,好生养!”
“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