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嚣马戏团的早饭还不错,厨子手艺尚可。
放在炉子上的大茶壶咕嘟咕嘟冒着热气,廉价但确实大量存在的碎茶叶翻滚,熬煮出足够刺激人精神,好保持一天高强度表演的咖啡因。
马戏团的人基本都有自己心仪的大茶杯,他们会直接在大茶壶里舀茶。
但这次多了外人,喧嚣的工作人员克制许多,选择井然有序的先盛牛奶和略有杂质的糖,再用大铁勺利落往杯中冲入颜色深黑的茶汤。
面包被掰碎,与昨夜晚上剩下的土豆一起撒入滚烫的杂粮燕麦粥,让每个人都分到了满满一碗,稠密香甜的浓汤。
厨师谨慎数着人头,给客人额外准备了煎蛋与培根。
“是的,三勺糖。”
爱丽丝新奇体验着这种氛围,把娜塔莉借给她的大茶杯递了出去,
“好典型的茶汤颜色,哦,谢谢,麻烦帮我再加三勺奶。抱歉,我喝‘火车头’这种牌子的茶叶时必须放足了奶与糖,这种茶的味道太浓厚了。”
爱丽丝的茶调好了,她尝了一点,表情一言难尽。
就算放了三糖三奶,也盖不住典型拼配茶的致命问题——
这些碎茶沫,里面究竟有几分是最劣等的阿萨姆种茶,几分是用剪碎的柳叶?
苦是太苦了点,但也不是很难喝。
有糖有奶,这一口下去反而让人精神一振,低血糖病人都能踢正步走到伦敦了。
娜塔莉拒绝了同事递来的糖包,只用了小半碗粥,一杯纯粹的浓茶:
“对不起,我需要保持最轻盈的身材,我早上一般不会吃任何甜食。”
瓦尔莱塔没有出现,她仍然待在舞台上,或许,现在那里对她来说最安全。
离开高台,靠近喧嚣的工作人员,大概率有人给她使绊子。
“给瓦尔莱塔小姐留点吧,我吃完就送过去。”
爱丽丝想到瓦尔莱塔爱吃霜糖面包,接过同事的糖包收好。
到底是哪个天才,最先想到把冷硬咬不动的劣质面包掰碎后煮进汤里的?
燕麦本身的味道温和,面包坚不可摧的身段也柔软下来。
再加一点昨天剩下的,用油煎过的土豆,这碗名为汤,实为粥的糊糊,配上又苦又香的浓茶,口感层次相当丰富。
爱丽丝尝了几口,适应了浓茶的味道,也加入稀里哗啦干饭大军,忙碌着填饱肚子。
她们这边坐的全是女孩子,奥尔菲斯当然不可能一头扎过来。
他被喧嚣的工作人员安排到了主编旁边,麦克拿了大杯子给奥尔菲斯喝茶用。
奥尔菲斯只要了一点点糖和牛奶,这样乱七八糟碎茶叶的独特风味格外明显,间或有一点点的甜与奶。
“您对这个的接受度比我想的要高。”
主编瞧了瞧奥尔菲斯的选择,颇感意外,
“我年轻时也吃过不少苦,现在年纪大了,很少在逼着自己尝一些古里古气的东西了。”
主编的言下之意,是他老实选择了高糖高奶的喝法,极力压制着这味道复杂,令人印象深刻的茶叶本味。
奥尔菲斯随意道:
“我不怎么喜欢会麻痹大脑,带来虚假愉悦的甜食。恰恰相反,我现在更喜欢口感层次丰富一点的食物。”
主编“哼”了一声,略有点不高兴。
奥尔菲斯反应很快:
“抱歉,我并不是说甜味是虚假不可靠的抚慰剂,从某些角度来,人生需要一点必不可少的甜。”
主编阴阳怪气道:“行了行了,我懂,我明白。”
“是啊,现在年纪大了,就想吃点甜的,比不上你们年轻人。”
奥尔菲斯莞尔:
“何必用年纪说事,甜与苦不过是个人口味的偏好。况且我也并不是喜欢苦,我只是喜欢复杂的,能慢慢品的饮食。”
“主编先生看上去正值壮年,想必能明白我的意思。”
奥尔菲斯慢悠悠道,
“比起单一的味道,偶尔来一杯回味悠长的浓茶,坐在窗边,非常适合用来想一些事,琢磨一些人。”
本来都低头喝粥的主编闻言,诧异抬起头:“奥尔菲斯先生,您今天的心境很老成啊。”
“如果不是昨天我们见过,我简直要怀疑您换了一个人。”
比起麦克,主编目光锐利,狐疑打量着奥尔菲斯,
“说起来,您什么时候用左手拿勺?我记得昨天不是……”
奥尔菲斯坦然道:
“我没有惯用手,左右手对我来说都能用,看情况选择罢了。有的时候常用右手,有的时候常用左手,这是不一定的。”
主编听了,出乎奥尔菲斯意料,说:“惯用手会随便更换,性格也会换吗?”
“恕我直言,您今天表现的太过圆滑老练了,我不是很能欣赏。”
奥尔菲斯笑意不变:“我似乎没得罪您,主编先生对我有点敌意啊,这是为何?”
主编语塞,不知道说什么。
难道要他承认,他之所以不喜欢今天的这个小说家,是因为今天的奥尔菲斯让主编感到了某种极其强烈的威胁?
就像是一只食草动物忽然变成食肉的了,虽舍弃了不必要的软弱与天真,也舍得太多,只剩下一些冷硬和不可琢磨的晦涩。
主编觉得这种细微的差别让今天的奥尔菲斯很危险,而爱丽丝最不擅长的就是在危险前止步。
但这些可不方便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主编被反将一军,几乎要让人觉得这位新闻社主编是个不擅长社交的粗鲁人了。
奥尔菲斯戏谑道:
“主编先生,你怎么不说话了?是终于琢磨出了这些燕麦粥的美味,它们很好的黏住了您的嗓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