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是一种什么感觉?”
云琛从没细想过这件事。
这世道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为了生存,她记不清自己杀过多少人。
沉吟许久,云琛道:“不好说,你自己感觉一下就知道了。”
未等炎朗说话,她用腰带蒙住他的眼睛,一把抱起他,轻功飞身而去,片刻之后落定在地上。
她伤未彻底痊愈,轻功奔跑的时候,还是扯得腿痛。
她呲牙咧嘴地倒吸几口气,然后整顿面容,走到炎朗身旁,将一柄匕首塞进他手里,仍旧蒙着他的眼睛,说:
“往下刺,你就会知道是什么感觉了。”
炎朗很茫然,握着匕首的手停在半空,好笑道:
“你在胡扯什么?现在找了个人来让我杀?”
她握住他的手,用力下刺,“对,这人是你的家仆,新来的,二十来岁,个子不高,黑黑胖胖。我已绑了他,他不会太挣扎。”
话音落下,匕首刺入身体。
刀刃像是瞬间陷入粘稠的沼泽,一种没入厚重的包裹感从刀身传向手中。
炎朗立刻感觉到刀下的“人”开始剧烈挣扎,发出阵阵痛苦嘶嚎。
他惊得想要撤回手,云琛却将他的手握得更紧,更加用力地朝下狠刺。
耳边传来一声高过一声的恐怖嚎叫,炎朗脑子发懵,手中却清晰地感觉到一种剧烈的扭动挣扎,让他几乎快要握不住匕首,手掌都被刀柄割得生疼。
刀下的“人”做着最后的求生挣扎,撞得身下的板子砰砰直响。
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充斥着炎朗的鼻腔,叫他想要作呕。
云琛的声音贴近他耳朵,轻柔却又带着杀气:
“体会到了吗?这就是杀人的感觉。”
炎朗再也支撑不住,猛地推开云琛,趴在地上剧烈地呕吐起来。
他一把扯下眼睛上的腰带,只见血泊之中,一头壮硕的黑猪正躺在宰杀板上,旁边厨子拿着杀猪刀愣愣站着,表情十分愕然。
没有什么家仆,没有“人”,只是一头惨叫声颇像人的山野黑猪而已。
可方才云琛形容得那样真切,炎朗完全以为刀下就是个大活人。
野猪的脖子上还插着那柄匕首,云琛上前用铁钩勾住野猪下颚,抱住挣扎嚎叫的猪头,握住匕首,狠狠横向一拉,一刀割断了野猪的喉管,鲜血喷洒了一地。
野猪渐渐停止挣扎,没了声息。
云琛将匕首拔出来,熟练地在裤腿上抹了两下,擦去血,重新插回靴子里。
她拍拍野猪的屁股,叹气道:
“难为你了,横竖都是死,不如圆了你家主子一个心愿再死。一会儿让厨子给你烧好吃些,也算让你走得体面。”
一旁的厨子和仆人都忍不住发笑,只有炎朗定定地望着云琛。
在那双黑白分明、如莲花洁净的眼睛里,他又一次看见那种杀气腾腾的干脆果决。
上一次看见这眼神,还是二人在黑熊林中,她单杀大黑熊的时候。
不知道为什么,炎朗从骨子里喜欢云琛这不经意流露出的充满杀意的眼神。
像是一只纯良干净的小白兔,偶尔会变身成呲着獠牙的嗜血野兽。
这种强烈的反差让他觉得有些食髓知味,着迷得紧。
云琛上前将炎朗扶起来,帮他洗净手,重新回到摆着乳白奶酒的安静院子里。
炎朗一直盯着自己的手,掌心是刀柄划出的久久不褪的红印。
云琛明白,炎朗锦衣玉食,地位尊崇,他什么都不缺,只缺一种对“死亡”的掌控感。
他掌控不了自己弱小的身体,只有真正掌控一次“死亡”,他这一生将近四十年的心结,才能终于得到些缓解。
“炎朗,这下你知道了,杀人的感觉并不好。你是神医,是救人的。”
炎朗端起奶酒,他第一次瞧见自己的手会颤抖。
“我只是因为自己得了绝症,才开始钻研医理而已。因为我是皇子,我便能轻易得到天下各种珍贵又难寻的医书,学得便比旁人更快些。我从医的心,从来只为我自己,医治他人不过是顺手,更多还带着功利目的。”
云琛笑笑,“论迹不论心,论心无完人。管你是何初心,你总归医治了很多人。炎朗,你瞧,杀一个人往往只要一瞬间,可救一个人,就像你这次救我一样,却要费许多心血和力气。可见救人远远比杀人要难。”
论心无完人?这话有意思。”炎朗说。
云琛又道:“我安慰不了你,因为你真的挺惨。如果你信命,信‘天生我材必有用’,那么也许是老天爷需要一位神医救世,所以才令你如此吧。”
和周围所有人不同,云琛自始至终都能用一颗平常心来直面炎朗,甚至直言“你好惨”,从不避讳这人人不敢提及的离魂症,这八岁身体的痛苦。
炎朗觉得有点痛快。
“你这几句,是我四十年来听到最有效的安慰。可惜我没有悬壶济世的伟大意志,我只是想拼尽全力钻研医理,治好我自己。至于医治其他人,随缘遇到便医,无谓放在心上。”
炎朗观察着云琛的神色,想看她的反应。
云琛只笑道:“挺好的。你本救世佛,尚未塑金身而已。”
炎朗心头一震,突然觉得自己并不是什么治病救人的佛,眼前这小小女子,才是来渡他于泥沼的女菩萨吧。
一瞬间,他心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又悄悄涌了上来,翻天覆地成了他不敢去看的模样。
良久,炎朗轻声开口:
“云琛,你走吧。”
她惊讶:“哈?我刚轻功了两下,小腿还疼呢,这就赶我啦?”
炎朗目光幽深地望着她,“你喜欢你家主子,对吗?”
她的脸瞬间通红,连连摆手否认,却又像是想起了什么,脸上难得露出少女才有的娇羞,点头道:
“是的,我喜欢他。”但他……并不喜欢我。
后半句云琛没有说。
炎朗眼神渐冷,“所以你得赶紧回楠国去瞧瞧。那风灼草的药方上,我忘了写药引。如果没有药引,他即便吃了风灼草,也没有任何用。”
云琛一下子从凳子上跳起来,瞪着眼睛惊叫:
“我的哥!!这种事你怎么现在才说??”
炎朗嘴角弯起一抹讥笑:
“这药引不难,‘情念’而已。风灼草要紧,寻到风灼草的人更要紧。只有服药之人动起情念,哪怕只有一丝,风灼草便可以医疾。如果没有情念在其中,风灼草不过一根野草。”
云琛反应了一会儿,才明白炎朗话里的意思。
霍乾念若要服用风灼草,必须得对寻药之人心有情念才可以。
“你现在就可以回楠国看看,他有没有腿疾痊愈,便知他对你有没有情意在其中。”炎朗说到。
这大约是最不能骗人,最能测出霍乾念心意法子了吧。
云琛简直迫不及待马上就要出发,恨不能长出双翅膀回去瞧一瞧,却听炎朗又道:
“我忘记告诉你了。你从宫里逃出来的那晚,将风灼草送到驿馆那女官手中,而后昏死过去。那女官不仅没有救你,还故意将你扔到偏僻处等死,是我的暗卫将你救回。那么,依我所见,那女官既不救你,定然不会对你主子说,风灼草是你用命寻来的。”
云琛愣住。
炎朗笑道:“换言之。如果你主子吃了那女官送去的风灼草,腿疾痊愈,那便证明他对那女官有情。如果你主子腿疾仍旧不愈,便证明他对那女官无情。只是你豁出命得到的风灼草就白费了,这世间再也没有能医你主子腿疾的东西。”
对着云琛那呆愣又纠结的神情,炎朗笑得比从前更加残忍冷血:
“所以,你是希望他一辈子残废着,还是更希望他对那女官有情,从此腿疾痊愈呢?”